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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吧,好梦。”江湛克制着自己没抱他,也没趁机亲他,帮他仔仔细细掖好了被角,关掉了台灯。
他看过天气预报,这雨明天上午就会停,到时候沈迟就能稍微舒服一些了。
在沈迟的保温杯里倒了热水放在他床头,保证他醒来就有温水可喝,然后去把毛巾洗了。
沈迟家从阳台、客厅到厨房里还有他之前身上滴下来的水迹,江湛去洗手间找了拖把,一点一点擦得干干净净。
然后轻轻带上门,离开了。
沈迟这一觉睡得很好,九点多钟才醒。外面已经放晴。
他的目光落在床头的保温杯上,才想起昨晚江湛来过。
家里干干净净的,没有水迹更没有脚印。沙发上整整齐齐没有人睡过的痕迹,很明显江湛遵守诺言,给他热敷完就走了。
他脚踝贴着的膏药还在微微发热,脚踝处很舒服。
为什么江湛为他做的一切,都像那四年无望婚姻的无数次梦境呢。
他洗漱完了正要下买早餐吃,打开门却在门把手上发现一盒“一碗清粥”的外卖粥和小菜。
外卖小票上备注着:“不要敲门,挂门把上,谢谢”。
下单时间是一个小时前。
里面是沈迟喜欢的菠菜虾仁粥,和两道清淡的小菜,都还有点温,简单热一热就能吃。
第116章 什么男朋友
江湛半夜临回小黑屋之前先去了一趟他和沈迟的婚房,把沈迟借他的衣服洗了。又在厨房柜子底层发现了几本被翻得有些旧的菜谱。几乎每一道菜旁边都有标注。
江湛喜欢吃。
江湛不喜欢吃。
江湛一筷子也没夹。
大多数都是这样的。也有别的,写着沈迟改良后的新做法。记的十分详细。
江湛一页一页看过去,发现没有一道菜沈迟标注着自己爱吃。
好在他对沈迟喜欢的菜了如指掌,好不容易有了这样能明着对沈迟好的机会,江湛打算学着做菜,让沈迟少辛苦一点。
沈迟很喜欢他肚子里那个注定不能出生的孩子吧?江湛想。要让沈迟营养均衡一些,多让他休息,减少他吃外卖或者自己做饭的机会。
江湛把那几本菜谱带到了公司里,又买了好几本换着看,一天下来翻的菜谱都比文件多。
陈启忧心忡忡地看着他:“江总,您这种完全没经验的人,就算看十本菜谱也不可能一下子学会做菜的啊。”
是哦。
江湛严肃地把他递过来的几份文件唰唰签了字:“去把湛远旗下最大的酒店的大厨找来教我。”
陈启没敢说您连怎么切菜都不会,怎么可能上来就学会炒菜嘛。但他还是遵从命令,然后把林久找来了。
林久看着江湛疑惑的表情,强自冷静道:“酒店里这几天有大型宴会,陈助去问过了,大厨没有时间过来。江总您要是想学做菜的话,我来教您吧。”
江湛回想了一下林久的手艺——已经忘光了——但林久是学过的,不管怎样,至少比他强。
他高冷而淡然地点点头:“行,就你吧。”
两个人大中午霸占了总裁办公室的、从来没被用过的小厨房,嘀嘀咕咕一小时,做出一道最最最简单普通的——蒸鸡蛋羹。
“江总你做的很不错了!”林久由衷地表示,第一次做饭的人,没把鸡蛋蒸得特别老,没让里面残存碎鸡蛋壳已经很牛了。
江湛却皱着眉头:“这个口感不对。”
和他吃过的,沈迟做的,不太一样。尽管卖相已经很好了。
“你先下班吧,”江湛又吃了一口,“我再研究研究。”
这种东西,这个水平的东西,不能让沈迟吃。
江湛在网上搜了几个视频,又翻了翻菜谱。这道菜太简单了,菜谱上没有沈迟的笔记,只写了句“江湛高兴的时候喜欢吃”。
江湛轻轻摩挲那字迹,在心里说,不止高兴的时候,任何时候,你做的我都喜欢吃。不喜欢也是骗你的。
都喜欢。
都最喜欢了。
只是故意冷着脸怕自己掩饰不住要笑出来。
对不起啊沈迟。我一直都爱你,哪怕我曾那样对你。
江湛一整个下午都耗在小厨房里研究这道菜,总裁办公室外面的助理们都被喂得表示再也不想吃鸡蛋了。
虽然她们老大做的已经够好吃了,但也禁不住同一道菜被反复投喂啊。
江湛终于成功做出他满意的口感和味道,小心翼翼地装进餐盒里,从楼下前台随机挑选了一个正跟前台小妹说话的运营部幸运员工,让他把东西送到“上半夜”KTV沈迟手中。
运营部名校硕士毕业的高学历小哥瞬间领命化身外卖小哥,开着公司给配的车,朝着KTV的方向驶去。
下午四点多钟,还不到吃饭时间,沈迟接过小哥手里的纸袋,还有些茫然:“我的……外卖?”
“我们老板说您打开就知道了,”小哥笑着说,“对了,餐盒我还要带回去的。”
他说完,微微鞠躬,回车上等着了。
沈迟在程遇海八卦的目光中坐在茶几边,打开纸袋。里面有张小纸条,写着:“主人,第一次做菜,您尝尝。/汪汪”
这……江湛?
虽然很搞笑,也很莫名其妙,但这确实是江湛的字迹。
江湛会烧水这件事已经超出沈迟的认知了,他还会做菜?
沈迟打开餐盒,里面是一份蛋羹,蛋羹看起来很嫩很Q弹,还放了虾仁,撒了香葱碎,看起来做得很用心。
他用餐盒带的勺子舀了一勺,果然爽滑可口。味道很不错,和他自己做的不相上下。沈迟果然如江湛所想,对鸡蛋羹很有好感,吃完了敲敲门外那小哥的车窗,把洗干净的餐盒递过去。
“谢谢你们老板,很好吃,”沈迟说,“但是以后不用做了。”
运营部小哥原封不动地把他的话带给江湛。江湛正在赶他做菜时间堆积的工作,忽略掉沈迟的后半句,头也不抬对小哥说:“找陈助登记,去人事领五百块跑腿传话费。”
小哥刚走,江湛就握着钢笔轻轻笑起来——沈迟夸他做的菜好吃了。
耶。
江少爷找到了新的事情做,完全忘记了自己要把自己关小黑屋的事情。每天抓林久教自己做菜。
晚上也买一堆无辜的蔬菜回去练习,早起晚睡地,没几天倒也学会了几道粥和小菜。
鸡蛋羹一直吃也会腻,江湛之后没让人去送过。他自己倒是打包过几道菜想送过去,却隔着街道隔着玻璃,看到沈迟和聂向飞坐在一起,对面是其他几人,一起热热闹闹吃饭的场景。
那一瞬间江湛觉得自己死了。
他一下子听不见任何声音,整个人被冻住一般,从脚底凉到了头发丝,浑身都是僵硬的。
身边所有的东西都消失了,除了沈迟对聂向飞露出的笑意。
可他又没死,他的心脏被一点一点撕开,被呼啸着化作冰箭的北风无数遍穿过,痛得他整个人都在发抖。
江湛这才发现,他的“大度”,他所谓的“能接受沈迟和别人在一起”,都是假的。
他太疼了,整个人像是被刀自心脏处狠狠捅穿,全身滚烫的血都流出来,流走了,否则怎么会这么冷。
然而他只是迟缓地笑着甩了自己一巴掌:“你怎么不知足啊。”
你怎么不知足啊。
你的主人幸福不就是你最希望看见的吗?
你是他的狗啊!狗要乖的,不然主人就不理你了!
二十六岁的江湛似乎变成了十六七岁的自己,摇着头对自己的梦魇哭喊着“我不要”。
不要。
别看。
会死的。
KTV里聚餐热火朝天,几个人不断夸着聂向飞手艺好,没有人注意到街对面落荒而逃的江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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