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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直看了很久,看到天边夜色如被水晕染,化成墨兰,她才捂着脑袋绕过那瓶水回了自己的屋子。

    ——

    窈烟烟上班,开了门就瞧见了楼梯口没被碰过的水。

    她拿起来看了眼,瓶口没开封,是真的一口都没喝。

    她微微皱眉看了一眼隔壁紧闭的房门,想敲门问问,又怕对方在睡觉,只得自己抱着包和矿泉水下了楼。

    刚下楼,窈烟烟就见着了江乐瑜。

    她今天穿得好看,见着窈烟烟,哼笑两声,过来跟她勾肩搭背。

    窈烟烟觉得她有事,打开她手:“我感冒了,别靠我这么近。”

    “哎呦,我不怕,我不怕,”江乐瑜贱兮兮又凑上去,“都传给我吧,让咱们s.moke大佬健健康康的。”

    窈烟烟又把她推开,两人脚步往江乐瑜停车的方向走,窈烟烟问她:“你有事。”

    肯定句,料定了她有事。

    “嗯,”江乐瑜可怜巴巴的,“晚上聚餐,来呗。”

    “不去。”窈烟烟说着,开了车门。

    江乐瑜就知道她会拒绝,窈烟烟事多,吃饭只喜欢跟自己喜欢的人一块儿吃。

    按照窈烟烟的话说,吃饭就是享受,不仅得吃得好,身边陪着吃饭的人也不能有差错,要是个爱吧唧嘴还邋遢的那就食之无味了。

    江乐瑜娇声央求她:“小烟烟,拜托嘛,给我点面子!”

    “不给,我不想去。”窈烟烟系着安全带,转头望一眼乱糟糟的车内,还教育她,“没事收拾收拾,怎么这么乱呢。”

    “哎呦,”江乐瑜捏住她手,“你今儿不去也得去,大家本来就都传你是被我绑来公司的,你要连聚餐都不来,她们不定怎么说我了!”

    “行不行,拜托你烟烟妹妹,好妹妹…”

    窈烟烟被她缠的没辙,苦笑点头应下:“去去去,我去。”

    “耶!太好啦!”江乐瑜欢呼,高兴的不得了,“晚点儿我放你们提前下班,烟烟到时候穿好看点哈!”

    “好,知道啦。”窈烟烟真拿她没办法,“说好去哪里吃了吗?”

    “…打算,是去锦生园,”江乐瑜说,小心翼翼瞥她一眼,“昨天你回去后,员工们闹着决定的,可以吗?不行咱再换。”

    锦生园是归属于窈氏集团名下的餐饮店,也是坐落于静市寸土寸金地界,最有名的一家饭店。

    窈烟烟没什么意见,反正她这趟去也只是为了给江乐瑜一个面子:“可以啊,随你们就行。”

    车开出去,很快到了公司。

    ——

    程玄起得很早。

    她生物钟如此,就算是晚上睡得再晚也很难改掉。

    这么多年,她也一直没有睡懒觉的习惯。

    穿好衣服,很快助理就来了。

    助理是一个刚毕业没几年的女生,名叫孟承颜,今天第一天上班。

    听说上一个助理生了孩子后,时常不见人影,所以这次专门挑了一个没结婚的。

    这也是孟承颜的第一份工作,她本身就是个贴心性格,来之前听闻小程总胃不好,还特意买了份粥和一些好消化的食物。

    司机欲言又止,可见小姑娘兴冲冲,又没好意思说出口。

    孟承颜拎着牛皮纸袋子,深呼吸几次,才敲响了门。

    很快,屋内传来不紧不慢的脚步声,接着,大门被里面的人拉开。

    孟承颜抬眼。

    这是她第一次见小程总。

    来之前她知道小程总是比她还小一岁的女孩子,本还松了一口气。

    毕竟固有观念,有钱人家的千金小姐走马上任,估计都是去自家公司体验生活的,哪怕履历光鲜,多半也是自家推其上位的手段之一,好震慑公司里观念陈旧的老古董。

    而且二十二岁接手公司,靠锋利手段接连请数位上层回家养老,今年还开发了房地产业,如此虚幻,她是不信的。

    可看清这个女人的第一眼,她心底就多出一道声音。

    ——那些有关于小程总的传闻,好像是真的。

    和她见过的那些游手好闲,光鲜亮丽的富家千金不同,眼前的女人穿一身白色丝绸衬衫,底下配了条简单的灰色西装裤,开了门,轻飘飘看了她一眼,便转身回了屋。

    孟承颜被她那一眼看的心中无端生出几分压力,开门跟着进去。

    小程总正系着袖口,蓝宝石色的袖扣一闪一闪,衬得手腕处皮肤极白,连着一双手都纤长好看,能去当手模。

    孟承颜偷偷瞟了几眼,莫名不好意思,转移视线观察起小程总的房子。

    目测有一百多平,没什么家具,也没见摆盆绿叶花朵的,整体黑白灰设计,可偏偏墙上挂满了画。

    没错,每一面墙上都挂满了画,孟承颜也学过油画,看得出这些画貌似皆出自同一人之手,因为光影与处理手段大体都十分相似。

    奇怪,挂了这么多,肯定都是她自己画的吧?可先前也没听说小程总喜欢画油画啊?

    孟承颜心里纳闷,瞧了几眼,也没敢上前细看,走到客厅茶几处,弯腰先将牛皮袋里的粥拿出来。

    她动作发出些声响,引得女人从另一间屋慢悠悠走了出来。

    “那是什么?”

    女人语气很轻,声线也很平淡,好似嚼了一口寒凉的冰。

    孟承颜手指一颤,抬头看。

    小程总不知道什么时候来的,身子正靠在墙边,皮肤雪白,高挑又瘦。

    她黑色长发还没打理,垂了一身,从中间分开,露出雪白额头,又冷又艳,好看的不似真人。

    孟承颜觉得小程总特别像她朋友收集的bjd娃娃,她一个女人看着都脸红心跳。

    见新来的小助理迟迟不说话,程玄没什么耐心:“你没吃饭吗?”

    “哎…啊?”孟承颜被她这句话唤回了神,忙道,“我吃了的!”

    “那你这是?”小程总眼睛瞥一眼茶几。

    孟承颜呵呵笑笑:“这是给小程总您准备的。”

    “不需要,”女人说着,慢条斯理拿了桌上酒精喷雾喷了喷手,“我没有吃早饭的习惯,这些…”

    她看了眼茶几上的食物,“别浪费了,你和司机分了吧,现在先去楼下等我。”

    说完,她便又回了屋子。

    孟承颜眨了眨眼。

    这什么不要命的习惯?

    可她一个打工的到底不敢说什么,只得将早饭怎么提进来的又怎么提出去。

    司机早知如此,乐呵呵招她上车。

    “小程总啊,就这毛病,”司机说,“她不吃,可她也不会让你扔了,不爱糟蹋食物,你跟着她一定得记着,别剩饭,她不爱看这个。”

    “哦…”孟承颜啃着糕点,觉得小程总真奇怪。

    明明该是在很有钱的豪门长大,可是又处处都是违和感。

    十分钟后,小程总下了楼。

    她自己开车门上车,坐在后座,手翻阅着资料。

    孟承颜确认了一下今日日程表。

    小程总上午要去一家珠宝店给家人选首饰。

    很快,车停下,小程总收了资料下车,孟承颜赶忙跟着下去。

    女人走路很快,透着股雷厉风行的气质,黑色跟鞋在地面敲打出好听的声音。

    珠宝店的柜姐远远就瞧见了那辆黑色的迈巴赫,见人下了车,面带笑容迎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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