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节(3/5)

    随着张士诚的变身,沈万三又名正言顺地用上了朝廷的优惠政策,干起了海上贸易。沈万三的两个儿子沈茂、沈旺便为张士诚督运漕粮,响当当地做了官方生意。沈万三于元末迅速暴富,主要集中在这个时期。

    这个时候的张士诚其实也有风光的一面:脱“匪”为“官”,身份体面,又重兵在握。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元至正十九年(1359年),朝廷还派出使者莅临张士诚的驻地,张士诚在隆平府(苏州)举行隆重宴会,招待朝廷使臣伯颜。

    这一次,沈万三接受了一个光荣而神圣的任务,就是为张士诚造一座“纪功碑”,扩大张士诚的社会影响,并流传后世。

    做生意沈万三是强项,搞艺术他就有点勉为其难了,但他弄得非常出色:这座保留至今的“张士诚纪功碑”,高达三米,有一百一十八个浮雕人物,人物层次分明,最上方为朝中侍女,二层的正殿正中端坐着张士诚,三层的偏殿为朝中大臣,底层则是身穿铠甲的护卫官兵。沈万三的艺术天赋,是将使臣伯颜处理成一个小人物,居下方作陪:张士诚不是降将,也不是降臣,而是俨然面南背北的王者!

    “纪功碑”的树立,说明张士诚对此很满意,沈万三对张士诚的内心把握也很准确——这个时候的沈万三,已经熟悉了官场,精于政事,出色的商家已炼成了玩政治的行家里手。

    沈万三花钱为张士诚涂脂抹粉,也不能说就是富人软骨头。在凭拳头说话的时代,一切取决于拳头的大小,更何况自己与张士诚利益相关。那阵子的张士诚,也确实需要表现与享受,因为有的是实力,即便是后来的明太祖,对他也是低声下气。元至正十六年(1356年),张士诚一路攻陷平江(苏州)、湖州、松江、常州,然后盘坐在隆平府(苏州)大殿里。朱元璋派人送信说:您在姑苏(苏州)称王,俺十分仰慕,俺每(俺们)睦邻友好,一起创业吧……

    张士诚呢?根本就不搭理。做的一桩事,是把使者扣了。

    但是,天下大势,急转直下。元朝气数将近时,朱元璋帝王之路上只剩下两大敌手:楚为陈友谅,吴为张士诚。这两大宿敌,谁都不好惹:“友谅最桀,士诚最富。”朱元璋的雄才大略,在于他吃透了陈、张:陈敢作敢为,张贯于自保。攻张,陈必出手;攻陈,张不敢趁火打劫。和气生财,那也是商家的一条古训。所以,朱元璋果断攻陈,而张果然作壁上观,然后成为陈友谅第二。

    时势就是这么作弄人,元至正二十七年(1367年),解决了陈友谅,朱元璋的人马如期而至,大军东进,攻破平江城。彻底失败的张士诚,放火烧死家人,然后投环自尽。结果,运气太差,没有死成,硬是被朱元璋的手下给活活生擒了。

    在应天府(南京),朱元璋准备劝降张士诚。泰山不让土壤故能成其大,河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能用上的东西,为什么不用呢?朱元璋小时没念过这段话,大了他自动明白了这个道理。大业未成,或是出于统战的需要,或是出于降伏对手的心理满足——将“天子”收到手下当差,马斯洛的层次需求理论,肯定还要再添一层。

    但是,张士诚的回答就是这么添晦气:“天日照尔不照我!”意思是说:你有什么了不起啊,无非运气好点而已……

    张士诚的回答,为自己的人生画上了句号,似乎也为自己找到了心理平衡,但无疑挑起了朱元璋的莫大恨意:他就是不给张士诚痛快而体面的一刀,而是倒垃圾一样地让人找了个破筐,装着张士诚,抬至竺桥,招人围观,然后主子打家奴一样地狂打,一棍,再一棍,直到张士诚魂飞魄散。

    要说恨,朱元璋何止是独恨张士诚一个。多年以后,一统天下的朱元璋,对撑起张士诚的江南,也是恨意未消。为了泄愤,朱元璋对苏、松、嘉、湖等江南地区,课以重税。

    现在,张士诚的难题算是一了百了,沈万三的难题则应运而生。张士诚割据江南的十四年里,沈万三捞足了好处。当然,沈万三对张士诚的财力支持也是难以计数的。这一点,让张士诚在自己的地盘免于搜刮,从而获得地方豪强的拥护与民众的支持,同样让朱元璋非常头痛。但是,凭拳头说话的时代,民心并不是决定因素。张士诚最终为朱元璋所败,这时的沈万三又做了一件事:收留了张士诚后人。

    有一种传说,沈万三获得“聚宝盆”,是因为他给一批青蛙放生。这个传说可以信一回,因为这符合沈万三的为人与品性。这次他救的是一批人,沈万三能不能再得一只“聚宝盆”呢?

    三、新朝旧主

    只有沈万三最清楚,真正的“聚宝盆”是权力。有权力的庇护,才有财富的几何级膨胀。朱元璋问鼎天下,顶级的权力首先关注的是宏观财富,而不是江南一隅的沈万三。元至正二十七年(1367年)十月,也就是朱元璋正式称帝的前夕,即迁一批江南富户至临濠(凤阳)。不久,再迁十四万富民去凤阳建设中都,沈万三之婿顾学文榜上有名,沈万三紧张了。

    为保住万贯家产,沈万三自然想到再次攀结权力。对待已然帝王的朱元璋,沈万三显示出他作为商人的精明。好在新当家的朱元璋,钱缺得厉害,对送钱的人来者不拒。此时的沈万三,也以为找到了感觉:改天换地,新朝旧主,如此而已。钱与权,什么时候分过家呢?

    《吴江县志》记载:洪武初年,沈氏家族献给朝廷有白金二千锭、黄金三百斤,建南京廊房一千六百五十四楹、酒楼四座……费巨万万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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