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黎叔:一个有故事的老男人(1/2)

    黎叔的本名叫黎殊,他祖籍广东,出生在南方一个偏僻村子里,他家境不好,父母没上过学,起不来什么有文化的名字,夫妻俩搜刮尽肚子那点少得可怜的墨水,最终给他起了这个名字,希望他以后能有出息,做个特殊的、和普通人不同的人。

    黎叔始终觉得自己大半辈子都是幸运的,从最开始,上天就慷慨的赋予了他男性的性别,这使得他能在落后贫穷的山村里平安长大。

    穷乡僻壤的地方只能靠山吃山,他从小就跟着父母出入山林,山里的物产不多,想要搜刮足够的东西拿去镇上卖就需要起早贪黑的辛勤忙碌,他父母是本分老实的人,一直闷头种地进山,日子虽然过得清贫,但总归还是能够勉强度日。

    几年后周围的村镇渐渐发展兴盛,镇上开了略有规模的工厂,他父母就和其他村里的大人一样勤勤恳恳的到了工厂的流水线干活。

    起初的时候一切都是很好的,稳定的薪金让他们一家三口过上了温饱的日子,他还记得父亲信誓旦旦的搓着他脸告诉他明年就可以去隔壁镇上的小学上学了。

    然而和现代工业一起进驻村镇的还有别的东西,比如灯光刺眼炫目的歌舞厅、媚俗情色的陪酒女郎和成分低劣粗制滥造的药丸。

    没见过天空的青蛙在蹦出井口的时候都会疯狂的渴望着更远更广的风景,他的父亲也不例外,

    豺狼为青蛙下了一个巨大的圈套,辛辛苦苦赚来的血汗钱就这样在舞厅里消失的无影无踪。

    他那会还太小了,并不清楚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他只知道在某个清晨,他的父亲背上行李和其他几个工人一起跟着一个城里来的老板上了面包车,他睡眼惺忪的揪着母亲的衣角挥手告别,那时他并不知道这会是他最后一次看见父亲。

    后来每隔几个月,村里都会有人跟着老板走,落后的山村消息闭塞,大家只知道走了的人每个月都会寄回来不少的钱,随着钱一起来的还有保平安的信件,那是个通讯不发达的年代,所以谁也没有生出疑惑。

    直到两年后,周围几个村里的青壮们陆陆续续的走光了,镇上的工厂在一夜之间清空了所有人手,信、钱、城里的老板和跟着老板走了的人都再也没有出现过,

    城里来了成群结队的警车调查,警方说工厂是涉毒的,小部分正规化工产品的背后,大部分的流水线都是在为原料去杂提纯服务的,而那些所谓的城里来的老板们,也都是涉毒集团的一员。

    他那年十二岁,警方在村里待了小半个月搜集材料,他和一群泥猴一样的毛孩子一起蹲在土路边上懵懵懂懂的看着,他还是什么都不懂,但他能模糊的感知到,他的父亲和其他人的父亲、叔叔、伯伯们一样,再也回不来了。

    半个月的调查之后,这件事情就变成了死寂的潭水,那个年代边境附近的毒品交易猖狂到了极点,实力足够的团伙完全可以在偏远的地区只手遮天,所以在最后一辆警车驶离山村之后,山外就再也没有传来什么消息。

    等到十几年后,他在路边捡到半身血的德钦,他抱着这个半大的孩子找人帮忙,当操刀的赤脚大夫从德钦肚子里取出来一个沉甸甸的装满白粉的包裹的时候,他才恍若顿悟,他父亲当年兴许也是落得了这个下场。

    警车离开之后,山里的生活回归了平静,他父亲用命换回来的钱没有支撑他们母子太久,他母亲很快生了病,高额的医药费足以令他们孤儿寡母捉襟见肘。

    他用木板车托着母亲去城里求医,而那些不算亲也不算远的亲戚们却纷纷出现在他母亲的病房里,并且接二连三的劝阻着他母亲求生的念头。

    贪婪的穷人是最可怕的,与金钱相比,人命和血缘根本不值得一提,那段日子阴雨连绵,他一直把装钱的小包裹和一柄生锈的小刀一起藏在胸口,生怕亲戚们抢走他母亲的救命钱。

    他母亲住院的时候,他在医院里帮忙打零工,洗被单、擦地板、甚至帮护士去给重病卧床的患者擦身换衣服,他曾经还亲手替死去的病人换上寿衣,因为死者那个不愿意亲自动手的儿子给了他钱。

    他愿意拼尽一切去换母亲的命,他也着实这样去做了,但他最终还是什么都没有得到,他的母亲在一个深夜跳楼自杀,他那天做了太多的杂活,晚上蜷在医院的陪护床上睡得很死,直到母亲坠楼的声响传来,他才从梦中惊醒。

    那天凌晨,在太平间的门口,一直劝他母亲放弃治疗的亲戚红着眼圈伸手搂过他,信誓旦旦的承诺着以后一定会将他当成亲儿子来照顾,他闻着女人身上劣质的香水气味,平静又疯狂的摸出了藏在胸口的刀。

    黎殊在十四岁零一天的时候进了少管所,他捅伤的女人最终死于破伤风,他在少管所里走上了和父亲相仿的路,唯一不同的是他跟得那伙人不碰毒品。

    他年少时赶上了黑三角最猖獗的时候,他跟着小队人马浑水摸鱼,今天偷渡两个人,明天夹带两根木材,相比其他人,他们一直算是一群没出息的异类,从不杀人掠货,也从不碰军火和白粉。

    他二十岁那年,小团伙的头目和一部分老家伙都赚够了养老钱,成群结伴的跑去曼谷找了个偏僻的地角安稳过日子,他则一边调查着父亲当年的事情一边接手了剩余的人马。

    他在刀口舔血的地方靠着小打小闹的生意站稳脚跟,为人处世愈发的精明老练,也曾有人想要吞并他这一队人马,但无论对方来头多大都只能铩羽而归。

    随后的几年里他名字里那个殊也就渐渐变了意思,尽管他才二十出头,看着既不显老也不凶神恶煞,但凡是跟他打过交道的人,总会自低一辈恭恭敬敬的喊他一声黎叔。

    倒卖木材玉石和倒卖军火白粉其实没有太多的区别,无论哪一行都是违法乱纪的营生,无论哪一行都得夹着尾巴去躲那些巡逻的军队和边防武警,所以黎叔从不认为自己是什么好人,哪怕他总是随手捡起倒在路边的熊孩子喂两颗糖。

    靳寒和德钦都是他捡得,靳寒是他捡得第一个倒霉孩子,德钦是第二个,在靳寒和德钦之间,他还捡过一个倒在路边的陌生男人,深褐色皮肤的男人半身血污的倒在矮木丛里,失焦涣散的两颗眼睛绿像是上好的猫眼石。

    男人叫洛萨,是个拉丁裔,另一只走私商队中的新人,刚入行不久,什么经验都没有,所以才被商队里想要独吞货款的老家伙们暗算了。

    黎叔那会还不满三十岁,公事上再老练稳重,私事上也会被爱情冲昏头脑,他收留了洛萨,并且头晕目眩的栽了进去。

    密林间据点中的小树屋,他拥着来自异国他乡的男人抵死缠绵,南美男人天性中的热情将他焚烧殆尽,他吻着男人带着热汗的鬓角,一贯苍白的身躯上沾染着从未有过的情潮。

    可惜这处会吃人的地方从没有太多的真话,他们热情如火的纠缠了将近半年,玩够了的洛萨要回去继续经营家业,他来自一个势力极大的家族,东南亚一直是诸方眼中的一块肥肉,洛萨此行就为了给家族拓开货道来踩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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