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3 没想到唐小郎对本王崇拜若此(1/1)

    唐越让人砍了几根细竹子,一根竹节的长度就差不多正好,再去剪了狗尾巴毛,愣是把一只威风凛凛的大狼狗剪成了秃尾巴狗。

    唐越心疼地摸了摸那只狗,安慰道:“别伤心哈,你要知道你这是在为时代进步做贡献,以后会载入史册的,等笔做好了,咱就叫狗毫!”

    “汪……”

    其实能做毛笔的兽毛不少,硬毫可以用黄鼠狼、石獾、马尾、猪鬃、山兔,软毫可以用羊毛,不过谁让他一眼就看中这只大狼狗了呢。

    只能让它自认倒霉了!

    “虽然你这样子是丑了点,但咱出身高贵啊,不影响你娶媳妇的,放心!”唐越拍了拍它的脑袋,后者很干脆的把脑袋缩回去了。

    管家在一旁直抽抽,都不忍直视了,这只狗可是陪王子昭上过战场的,要是被他看到自己的爱宠成了秃毛狗,不知道会不会后悔这样随唐小郎折腾。

    毛笔的毛并不是简单的排列组合,要经过洗、分、叠、垫、梳、捆扎,好在这些难不倒手艺精湛的匠人,不费多少工夫就制成一支毛笔了。

    唐越喜滋滋地拿着那支笔去王子昭面前邀功,“看,就是这样,你试试手感,只要沾着墨就能写字,比刻刀方便多了。”

    王子昭新奇地把玩着那支毛笔,虽然这毛色看着眼熟,但他一时也没和自己的爱宠联系起来。

    唐越给他端了一碗水,让他沾着水试试。

    刚用毛笔的人都很难把握好写字的力度,王子昭智商再高也不能免俗,写出来的字歪歪扭扭,并不好看。

    他好看的眉毛皱成一团,略有嫌弃地说:“似乎不太好用。”

    唐越伸头探脑地一看,顿时笑得内出血,虽然他不认识这个字,可基本的鉴赏能力还是有的,真是……其、丑、无、比!

    唐越憋着笑握住他的手,手把手教他,“别急啊,你别用刻字的力度用毛笔写字,这样写出来的字能好看才怪……要这样,力度适中,带点笔锋……”

    唐越不擅长毛笔字,倒是写了一手好看的硬笔字,不过写还是会写的,只是不太好看。

    唐越握着他的手写了个“山”字,写完才发现两人的姿势有些暧昧,手与手交握的地方更是发烫发麻,一股电流随之传遍全身。

    他忙放开王子昭的手,尴尬地说:“要怎么写好看就要靠大家一起琢磨了,刚开始用不习惯是正常的。”

    王子昭盯着自己的手背看了一会儿,然后转头看向唐越,对方被他看得心虚,语气不佳地问:“看我做什么?要打赏吗?”

    王子昭收回目光,又沾着水写了几个字,“何时能将你说的墨制成?用墨书写便不会掉色吗?”

    “几天时间肯定要的,做好后你亲自试试就知道了。”比起造纸印刷,制作笔墨还算是简单了。

    “嗯,事成之后,本王重重有赏。”

    “赏什么?”唐越眼睛发亮地问。

    王子昭嘴角轻轻一扯,“你想要什么?”

    唐越扫了一圈,指了指角落的一个铜壶,“就那个吧,看着样式挺新颖的。”

    王子昭顺着他的手指看过去,整个人脸色都怪异起来,“你确定?”

    唐越点头,“难道你不舍得?”他刚才就注意到这个东西了,感觉像只双耳瓶,浑身镀了一层金粉似的,很闪眼。

    王子昭意味不明地盯着唐越的下半身看了一眼,感慨道:“没想到唐小郎对本王崇拜若此。”

    什么意思?唐越大惊。

    “竟然连本王用的夜壶也想珍藏,既然你喜欢,那就送你好了。”

    “……”

    夜壶?夜……壶……唐越满头黑线,“你说那个是夜壶?”

    卧了个槽,谁家夜壶会做的这么金光闪闪?谁家也会会做的跟工艺品摆件一样?谁家的夜壶还要镶宝石?

    吃饱了撑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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