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七 吐露真相(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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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怀疑归怀疑,没有证据可不行。

    于县令不知该从何处入手。

    "大人,可否由我来问他们一些问题?"白修平上前一步,躬身作揖。

    "可以。"

    于县令不算是个精明的人,他在位十年,一是靠的老百姓对官府的敬畏,二靠的就是恩威并施,善于听取他人的意见。

    "你三人可是我县之人?"

    "不是。"一人回答。

    "那为何来本县?探亲访友还是生意应酬?"

    "是,是生意。"他眼珠子向右一瞥,说道。

    "哦,那是与何人?"

    "这,这与此事无关。"那人拒不回答。

    "沈眠家的夫郎,这与本案有何关联?"一边县令大人也听得云里雾里。

    "回大人,可以通过找到同他们接触的人,来更好的了解证实这件事。任何事情都是有原因的,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我们自认与他们无冤无仇,他们如此行事,必有原因。"

    "大人,我们冤枉啊,我们只是去吃了一顿饭啊!"似乎是感觉县太爷也怀疑他们,那人想到了拉拢名众。他们没有证据,总不能在众目睽睽之下做些什么吧。

    他不顾一切的站起身,走到衙门口,大声诉说自己的"冤情"。

    "我们不过是来县里做生意,去美味坊吃个饭,就中了毒,老板不仅不赔偿,还非说我们敲诈勒索,我们真是命苦啊!。。。。。。。"满目凄苦,插科打诨,就差在地上打滚了。

    人群中渐渐响起认同的声音,人们总是同情弱者,又随波逐流的。百姓们叽叽喳喳的议论起来。

    县令连说了几声肃静都不管用,只得一拍惊堂木,才得以清静。

    "哎,这不是隔壁同县的刘癞子吗!哎呀,打扮的人模狗样,我差点没认出来。"一男子仔细看着上窜下跳的疑犯,惊讶地说。

    那人旁边的人立马捂住他的嘴,在公堂前,大呼小叫,不怕被县令打板子嘛!

    可是这话已经被听见了,于县令看有了进展,立刻叫人将他带进了公堂。

    近距离一看,那人发现,不只是刘癞子他认识,另两个也眼熟的很。他壮起胆子,将他知道的一五一十都说了出来。

    这三人在同县还是挺出名的,当然,不是什么好名,三个人没什么正当职业,游手好闲,捻鸡斗狗,都不是讨人喜欢的主。由于没钱,平时也是穿的邋邋遢遢,才会一时没有认出来。

    刘癞子傻了眼,他没想到有人能认识他。他是想让大家帮他说话,却不想暴露了自己。

    之后就很简单了,三个没钱的混混,穿的光鲜亮丽的跑到酒楼来吃饭,怎么都有猫腻。要知道,美味坊的价格可是很贵的。

    "说,你们哪里来的银钱,又是谁指示你们的!"

    那三个人还想再抵赖,被于县令一句要打板子吓得不行,哆哆嗦嗦的说出了实话。

    "大人,是红火烧烤的柳老板找的我们啊!他给了我们十五两银子,让我们去污蔑美味坊,搞臭美味坊的名声,事成之后,还会再给我们十五两。"

    作者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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