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1/1)
谢嘉言说这话时有些天真的稚气,洋洋得意的可爱让宋晖也忍不住点点头表示自己很受用,“嗯,很有用。”
随后两人互加了游戏好友,又玩了把游戏之后才恋恋不舍地在莫素兰的敲门声中放下了平板。
吃完饭后宋晖表示自己要睡半小时补充精力,而谢嘉言也表示自己“早起傻一天”,一早上都在看书,脑子都昏掉了,于是两人又约定好了一起睡觉(?)。
付靖媛不知道谢嘉言怎么就突然跟宋晖这么好了。而莫素兰也挺高兴,能跟有钱人交好也算是多一层关系,出来工作也能有条出路,她求之不得。
宋晖很没立场地被谢嘉言拉进了被窝。谢嘉言兴冲冲找出来自己之前买的偏大一码的睡衣给宋晖穿,可是那还是显得不大合适,九分裤成了七分的感觉。好在现在是夏天,穿条短裤就可以了。
谢嘉言身上穿的又是另外一套了。不同于之前那套比较幼齿的,现在这套好像是丝绸的料子,滑溜溜的,有点像冰丝,摸着冰冰凉凉很舒服。
谢嘉言躺在床上,侧过身,被子盖着,只露出个圆圆的脑袋,大眼睛一眨一眨的,拍拍身边的位置,“你过来呀!”
宋晖突然就有些不自在起来。他当然不是没有跟人睡过,老家的床还挺大,聚会的时候几个兄弟躺一起凑合一晚上也不是没有过。夏天还经常铺凉席在水泥地上凑活一晚上呢。
宋晖仰躺在床上,放松又满足地眯了眯眼睛。
谢嘉言又转过身子,背靠着宋晖,问他,“调几点的闹钟?”
“三十分钟后?”
“我才刚睡着呢!”
“那就四十五分钟吧。”
“行,调完了。”
谢嘉言又侧过来面对着宋晖,闭上眼睛,把手放进被子里,安安稳稳地睡了。
说好了三十分钟才能入睡的谢嘉言居然就在宋晖隔壁不到五分钟就睡着了。宋晖略感新奇,这人睡得也太快了吧?反之,无论在什么环境都能很快入睡的宋晖却是折腾了有十五分钟才慢慢地睡着,前十分钟他都很丢脸地看着谢嘉言的睡颜,连眼角有颗小泪痣都看出来了。
谢嘉言的眼睫毛很长,脸又小又白,吹弹可破,两侧有自然的红润,好像抹上了一点淡淡的胭脂,嘴唇微嘟,红红的,精致得像个布娃娃。
宋晖记得谢嘉言说过那是因为自己小时候总是哭,脆弱得很,淹着淹着睫毛就长了。
这么好的环境还有什么要哭的呢?宋晖默默地想,自己那时候在乡下为了弄灶台砍柴火被镰刀割破了手都没流眼泪呢。
宋晖侧过身,也面对着谢嘉言睡了。
闹铃响的时候谢嘉言条件反射地就要去关。 宋晖却是马上就醒了,眼睛还迷糊着就看到谢嘉言先是伸出一截藕白的手臂,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关掉闹铃,再然后缩回被子,顺便盖上被子,土拨鼠似的埋进被窝里,动作迅速一气呵成得让人咂舌。
噗。宋晖忍不住想,这样子不迟到才怪呢——也只能用跑车接送上下学了吧。
不过谢嘉言虽然是起床困难户,但平时到点儿了也会有保姆来叫他,顶着谢嘉言罗刹一样的脸也得硬着头皮叫他起床。
“起来了。”宋晖没忍住戳戳谢嘉言的脸蛋,“睡久了晚上就睡不着了。”
谢嘉言没理他。
宋晖又叫了他几次,终于深刻地认识到“你永远无法叫醒一个装睡的人”的意思之后放弃尝试,被子一掀就下了床。
等他洗完脸回来却发现谢嘉言居然也已经收拾好换好衣服了。
“还以为你要继续睡到晚上呢。”宋晖抽了张纸巾,擦干净脸上的水,“下午你想学什么?”
“啊?还学啊?”谢嘉言看了看时间,又倒在床上,有气无力地,“那什么时候才能休息啊?”
“刚刚你不就是在休息吗?”睡了大半个小时呢。
“……”
谢嘉言认命地拿起英语,上面是全英的题目,长叹一口气,小老头儿似的,“我要写雅思题了……”
“那我先写我自己的吧,你有不会的再问我。”
雅思题宋晖没怎么接触过,但是英语他也挺好的,大城市里的孩子英语一般都挺好,重点班的更是如此,他一一般是一百四十分左右。
一个房间,两张桌子,个子比较高背挺得直的那个男生刷刷刷地写着题册,桌上还放着自己的手表用来计算时间。个子比较矮的那个则咬着笔头,时不时侧过脸看看那个认真得屁股都没挪过一厘米的男生,又回过头继续看题目,目光也更加坚定。
谢嘉言写完一套题之后发现宋晖居然在偷看他。这个认识不知道怎么地竟让他有些高兴,又有些故作惊讶的,“看我做什么?”
“你有不会的地方吗?”宋晖神态自若,甚至还有心情调侃谢嘉言,“这一个半小时你没烦我我有点寂寞了。”
没有上厕所,没有拿手机刷社交软件,连喝水都没有。这么安静的谢嘉言简直出乎宋晖的意料,所以他的惊讶也在情理之中。
“嗯……你帮我练练对话吧。”
谢嘉言拿过来一本对话练习,告诉宋晖问话的话题和大概的回答时常,等宋晖弄明白了,他就拍拍手,“好了,开始吧!”
宋晖挑了些话题和谢嘉言进行会话训练。
谢嘉言的英语好得出奇。正宗的伦敦腔,字正腔圆连尾音都带了点英国人特有的绅士性感,用的词汇也挺高级,不是那种为了拿分特意的做作,而是自然而然的,一套下来的高级。
宋晖甚至怀疑谢嘉言是把一本Gre词典都给背了下来。不同于美国人饱受鄙夷的快餐式英语,什么都是夸张的“amazing“,谢嘉言说英语时的淡定自信真的能让人忍不住给他个八分以上。
欣赏够了宋晖脸上过于惊讶的表情,谢嘉言才揭开谜底。
谢嘉言在幼儿园的时候家里就给他请了专门的一个英国伦敦老绅士来教他发音用词,刻板强调得每一个尾音都要力保正确。更不用说他每年都要出国好几回,目的地是欧洲国家居多,英语是必须了。他们家在瑞士还买有房子,冬天就上那儿度假去,英语自然是溜得不行,几乎和是母语一样。
相比之下,宋晖的口语就有些不够看了。他高中才是比较好的学校,大城市里的重点高中,英语不但是科目,还是学校里每一个学生的基本能力,重点班的学生几乎都有过出国经历,即便是卷面都是差不多的高分,但是跟外教交流起来,那种流利程度和自信,高下立判。
宋晖的口语也就是普通高中生的口语而已,而且因为词汇量和阅读量的关系,他的用词已经挺好了,但是口语最是能反应一个人的真实水平,能直直把人在笔试上的水平拉低好几个档次,宋晖就是这样。
说英语时遣词造句简单得跟小学生作文一样。
“我也不知道有什么办法可以提高……”要提高也简单,扔去夏令营呆一个月,和一群外国人呆一起,不会也得会,耳濡目染,提高的速度肯定会很快。
但是那种夏令营很贵。最好的办法当然是在国外住一段时间,但是这个就更贵了。
“嗯。”宋晖好像有些失落。
“不过也没关系啊,你说得已经很好了,况且外国人也不会特意去纠你的口音什么的。”
其实不是,跟谢嘉言玩得好的,基本都是在国外有购置房产的,放假什么的也会出国。虽然他们的应试能力不怎么样,但是真的开口说话时跟当地土著没什么区别。
而谢嘉言因为上了补习班和从小就培养的原因,应试考试和口语都很好,英语也是一百四以上的。
“嗯。”宋晖还是不大高兴。
“这样吧,我先把你的发音纠正一下。”谢嘉言拿出来他小时候学音标的小板子,好为人师,“你跟我一个一个学。”
只是他的耐心很明显没有宋晖的好,在宋晖又发出那种鸭子一样的发音时,谢嘉言终于忍无可忍,一只手把宋晖的嘴唇合上,把它拉长得像唐老鸭,毛都要炸起来,“不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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