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1/1)
边界上起了几场不痛不痒的战事,两边都各自鸣金收兵回去修整。
日暮山又迎来了下一个月半。傅苍术已经有一阵子没有上山了,山下战事吃紧,傅念归帮不上大忙,也不想去添乱,这一日他早早的就喂了狗,躲在自己的屋子里,握着药瓶,等着苦难到临。
开始难受的时候,他又冷又热,想起了霍朗之带着汗渍的怀抱,其实也就陪了他两个月而已,怎么那么令人难忘呢?他想念那个怀抱,贪恋那个怀抱,想跟他撒娇,说自己很疼。
“我是……真的很疼啊……”玉贴在胸膛,随着心跳传来一阵阵压抑感。他看着墙上那幅坏掉的盔甲定了神,他想,如果霍朗之出现在战场,穿着这样锃亮的银甲,手握宝剑,骑在宝马上驰骋,那模样一定很潇洒。那一定是他此生无法体会的畅快,大好男儿当立志于沙场,可惜他的身体,是不行的。
但他想看霍朗之穿一次盔甲。
“啊!好痛啊!”是那种蚀骨挠心的痛。
狗崽子在外面踢门,呜呜呜的叫,替它爹担心。
傅念归还要分神照顾它:“爹没事,去休息吧,熬过去就好……”他越来越气若游丝,好不容易等到体内真气倒转,吃下药丸,倒在地上就吐了一口血,只觉得浑身放松,他长舒一口气,盯着墙上的盔甲眼神涣散,心想:你看,我真的很强大吧,离开你以后,我熬过了第一个没有你的月半。
第二天一早,他打扫了房子,又变成了那个清冷的傅念归。他想,明明自己病情发作的时候是不会砸东西的,为什么那次会扔了那么多东西让霍朗之去打扫呢,想着想着那清冷的面上又突然有了一丝笑意,其实那天他在赌,他故意没拿药瓶,就是在赌霍朗之不会不管他的死活了,他像一个无理取闹要玩具的孩子,偏偏又带了些大人的矜持。
他又不开心霍朗之要离开,才故意摔那么多东西去折腾他。他想,被撞破病情的自己本该是恼羞成怒的,没想到,竟然会这么依赖这个人,也许他真的早就泥足深陷而不自知了。
“霍朗之,如果你回来找我,我就算不要命了,也跟你走。”
他带着念之去采药,回去把药放在锅上炖了,吃过午饭以后收拾了草药准备出门,这阵子边界多了很多伤员,还有些被战争伤害的百姓,他把草药卖到药铺去,可以帮助很多人,顺便去集市逛逛,买点小东西带回来补充自己的吃食。
他拴好念之,整理了衣服和面具,想了想,拿掉了遮面的斗笠。前几日是因为多风多雨,他怕风雨迷了眼,这才戴了带面纱的斗笠,得亏霍朗之不在这里,不然又要酸不拉几的嫌弃他带这个矫情的东西。
都走到半山腰了,他又折回来,把念之一起牵下山。
“走,儿子,爹带你见世面去,跟着爹来了山以后就和野狗一样,咱也去市集逛逛,给你买块新鲜的猪肉好不好?”
狗崽子自然听不懂他的话,只知道蹭蹭他的下巴,发出呜呜呜的叫声,有爹爹陪伴就很开心啦。
尽管战火纷飞,但身处边境,这里的人们习惯了血,即使睁眼就在战壕边,也能每天开开心心的开店做买卖,傅念归把背来的药材送到药铺,拿了一笔不算丰厚的报酬,不过他也不缺钱,这些钱今天也会花在集市上,他抱着狗崽子出药铺,掌柜在后面叫他:“傅公子,半月以后你还会来吗?”
傅念归一愣:“自然是要来的。”
“我看你是个老实人。”掌柜追过来:“你心善,我透露一些事情给你,是我在军中当高官的亲戚说的,大雍马上就要撤退啦,你呀,趁早收拾东西去逃命吧,别待在这里啦,我们都是老家伙,死了也就算了,就当是为国捐躯,你不一样,年纪轻轻的,还没有娶妻吧,你往戴河那里走,趁乱混进东梁那里,在那边生根立命吧,大雍不中用了……”
傅念归道:“可是我军战士还在拼命…….”
“你信这个啊。”掌柜乐了:“战士军前半死生,美人帐下犹歌舞,大雍上层已经烂透了,现下我们去指望谁呢?听说几日前三皇子都受伤了。”
“你说什么?”
掌柜道:“大皇子早就有了投诚的意思,皇上老了,指不定耳根子软,二皇子失踪多年了,三皇子又受伤,大雍啊,看不到明天了。”
傅念归低头掩去所有心思,仰起头只道:“谢谢老板。”
他抱着念之走出药铺,不期然遇上一个难缠的人。
那人在后面叫他:“神仙!神仙!”
傅念归蹙眉,只觉得吵闹。
那人追上来,站在自己面前。
他在笑,笑得傻乎乎的,傅念归依旧板着脸:“这位兄台,我不认识你,你拦着我做什么。”
“我昨天在日暮山山腰见过你!”会说这话的不是那个草包钟少游是谁?
当然,傅念归是不知道的。
傅念归蹙眉打量他,这人一身绫罗绸缎,是个贵公子,看他束发和穿着的样子,是东梁人,既然是东梁贵族,他鬼使神差一般问:“你认识霍朗之吗?”
谁知那人笑嘻嘻的脸突然就晴转多云了,看着傅念归愤愤然:“别跟老子提那个家伙!妈的!都是他!要不是他!老子会沦落到来这个边境鸟地方打仗!吃都吃不饱,夜里冷的要死!”
他几句闲言碎语,傅念归便猜出了他的身份,他是新来的和大雍作战的将军,想到掌柜刚才说的话,对他更加没有好气。
他想,幸而这次作战的不是霍朗之,让他可以不恨他。
那钟少游还在碎碎念:“我跟你说,霍朗之就是个人渣!”
“说够了没有,我不认识你!”傅念归怒了,要不是在大街上,真想给这人撒毒粉!
男人又笑起来:“神仙!”
“我不是神仙!”
“哦,公子你好,我叫钟少游,不过你怎么会认识霍朗之的?”
“东梁战无不胜的战神,自然听过一点,我看你穿着打扮是东梁式样,所以一问。”
“那都是吹出来的,皇上偏心他,他家里人又帮着他,他哪有那本事。”
傅念归心想我们一起住了几个月,他是什么人我比你清楚。
他看了看这草包,忽然觉得大雍的处境也未必那么糟,至少三弟肯定比这人有勇有谋,得亏来的不是霍朗之,大雍还有一战的机会。
既然这人认识霍朗之,他也多了一分耐心,道:“这是边界线,大雍人东梁人都很多,你还是别太招摇了,免得出事。”
钟少游心道神仙就是心善:“没事,我带了手下。”
傅念归不想理他,继续往前走。
谁料那人追上来:“哎,神仙,你别走啊,相遇即是有缘,你叫什么名字……”
傅念归心中机警,心想这人会不会是故意装疯卖傻来探自己的虚实的,他冷冷一笑,执带毒银针在手。
那人见他停下来,又追过来:“公子家住何方?”
“山野之中……一介书生,不值得提名姓,莫要跟着了。”
“哎,神仙……公子……”
傅念归便不再理他,只顾往前走,他想着,日落的时候,还是去军营看看三弟吧,难怪没有音讯,是受伤了吗?
他经过桥头,被卖糕点的李大妈叫住。
“傅公子。”
傅念归对她善意一笑:“大娘的糕点好卖,现在应该没有了吧。”
李大娘笑了:“是没了,早两个时辰就没了。”
傅念归往上提了提狗崽子,客套道:“下次我来得早一点。”
李大娘笑了:“不用,我这给你留着呢,上个月,有个小公子,叫,叫霍什么的,哦,霍朗之,对,是叫霍朗之,给我这存了三锭金子,以后你有空来逛集市啊,就来我这拿一盒糕点,算是他付了钱给你排队买的。”
李大娘将热腾腾的糕点盒子塞在傅念归手里,往他后面看:“那位公子呢,没和你一起来吗?三锭金子太多了,够在我这吃到老死了,我得还给他一点……”
傅念归笑着推辞:“不用了大娘,他给您的您就收着吧。”
“你们兄弟感情真好。”
“是啊……”
傅念归看了看怀里的糕点,他把狗崽子放下来,打开盒子,给狗崽子喂了块热乎乎的桂花糕,自己又吃了一块,他笑了,他只不过和霍朗之提过一次自己喜欢吃桂花糕,霍朗之就跑来甩金子定了一生一世的量,还真是这个不知百姓疾苦的大少爷能做出来的事情,只是他难道就没想过吗?再好吃的东西,生生世世吃也会腻的,就像再美好的感情,日日相对也会淡薄,不过,在绫罗里长大的少爷,是不会懂得吧,他若是不喜欢什么,应该隔日就忘了,不会再被提起。
但他还是很意外的,他只不过偶一次提过李大娘夫妇养五个孩子很辛苦,他就给人送金子,还知道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的故事,当真是个非凡的人,只是,他又忍不住多想,他能帮得了这些苦命的老百姓一次,难道还能帮一世吗?乱世里,终究谁都不能保全谁。
狗崽子趴在他肩头想睡觉了,傅念归看着食盒眼神温柔:“霍朗之啊,我可太喜欢你了。”末了又有些寂寞,“你对我这么好,叫我忘不了你,那我们还会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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