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1/1)
一行人从王都出发,经过崇州、幽州,再到闵州、郴州,走过兰陵,路过西陵平原,大家历经风吹日晒,豁出命一样的赶路,终于到了庐州境内。
这一路有风有雨,但所幸没遇上大风大浪,天气还算顺遂,但人的心情却是越来越压抑。
越往漠北走,一路荒凉。
霍朗之的脸色已经不能用火山喷发来表达了。
流觞心智不全,看不出他此刻焦急的心情,还试图往他嘴里塞糕点,霍朗之瞪了他一眼,狼崽子可怜巴巴把桂花糕塞进嘴里,“不吃就不吃,霍哥哥,凶!”
柳风拂给秦源递水:“这么赶路大家都吃不消,歇一会儿。”
秦源担忧的看着霍朗之:“我们朝着漠北没命的赶,可是为什么还没有见到傅公子呢?他真的被那个什么离兮带来这里了?”
柳风拂点头,“离兮老奸巨猾,想找到人没那么容易的。”
秦源道:“只怕再找不到人,霍将军真的要疯了。”
柳风拂看了看前面表情严肃的男人,道:“我其实不太能对这种超越世俗允许的情感产生共鸣,如果我面前的是两个平常人家的男人,我可能还更能接受一点,可他俩可不是一般人,一个是身带睥睨天下命格的大雍质子,一个是从小寄养在将军府的皇帝亲子,怎么会……我曾经以为他们不过是抱团取暖,说得世俗一点,就是各取所需,可是如今的情况……已经超出我的控制了,霍朗之为了傅念归追出王都的事情现在一定已经闹得沸沸扬扬了,他们俩的关系将披露给天下人,到时候要面对的就是千夫所指,所以,对他们来说,值得吗?”
秦源却不以为然,“我觉得你这人有点狭隘,真心相爱的话,是男是女又有什么关系?我倒是觉得,霍将军是不败的战神,二殿下是少有的名士风流,他们是绝配,你要是拆开他们让他们去各自婚配,这世上应该没什么女子能配得上他们吧。”
柳风拂却说,“可这样的乱世,对很多人来说,活下去都很困难了,他们侥幸生得好,不需要考虑饥荒疾病的烦恼,对贵族来说,难道面子不是最重的吗?怎么对他俩来说,好像从来不担心有一日会因为这荒唐的爱情变得一无所有呢?”
秦源冷哼,“那只是你,也许对你来说,活着是最重要的,但对有些人来说,如果活在世上没有那一个人的存在,倒不如死了痛快。”
柳风拂但笑望向远方不语。
秦源不解,“你怎么了?一脸的高深莫测。”
柳风拂说:“想你说得对,活着对我来说才是最重要的,我没有想保护的爱人,但我有亲人,只有我活着,我才能救我的弟弟,我才能和他相认,我不能死。”
这一阵子在外行医,秦源接触了太多关于生与死的话题,一时之间不知道该说什么,前头流觞骑着念之转头,“走快些,霍哥哥,生气。”
秦源叹气,“懂了。”
他看向柳风拂。
柳风拂无奈,“抓住我的衣服,继续赶路了。”
一阵黄沙吹过,眼前的人已在千里之外。
而离兮那里,离兮看着床上沉睡的傅念归,挑出一个冷笑,手下进来送茶水,离兮道:“太子殿下这会儿应该已经离王都很远了吧。”
同样一身黑衣的女人坐在床榻边用棉签给傅念归润嘴唇。
离兮道:“柳风拂……好啊,竟然背叛我们,我就说,这肮脏的血不能信,那就让他们先行一步吧,正好替我看看,漠北到底有什么好东西……”
傅念归被子下的手动了动,悄悄睁开眼睛,只用一条线的视野看着屋里的人,耳朵仔细听着他们的话。
离兮说:“本来是该先到漠北,可既然这东梁太子先过去了,我们倒也不急,但也不能在这里留太久,给二殿下用的药性子分明没有那么烈,他为什么还在沉睡。”离兮的眼睛突然如毒蛇一般盯在了傅念归身上,片刻之后抽离,“许是他的体质真的太差了,唉,罢了,好好的孩子得了火寒之症,又在漠北那荒无人烟的地方生活了这么久,也是苦了他了,不过没关系,等羌族复兴,圣主留下的宝藏里面说不定就有一些绝迹的医书,能治了身上的毒,倒也是一桩美事了。收拾收拾,准备带他走吧,咱们也不能落下太子殿下一大截是不是?反正傅念归在我们手里,就算撞上了,惦记着这位,他们就只能对我们无可奈何。”
傅念归屏吸装睡,感觉到刚才那个给他嘴唇沾水的黑袍女人唤来了同伴,一起把他抱了起来,一路出门去,有人上前来给他打伞遮阳,把他送上了有厚帘子遮挡的马车。
傅念归竖耳听着外面街上的车马喧嚣,他不能坐起来,甚至不能睁眼。一是怕被人怀疑,二是离兮的药药性太强,他现在真的浑身软绵无力,只能等身体恢复了才能做下一步图谋。
他知道霍朗之已经带人出了王都去救他,可恨自己现在无能为力,只能受制于人。
他连这个地方是哪里都不知道,又能做什么呢?
又过了一会儿,有人掀开帘子上来,傅念归闻到一股很重的海棠花味,忍住吸鼻子的行为,他知道上来的是那个给他润唇又抱他上马车的女人,他偷看过那女人的长相。那人黑纱遮面,最明显的大概就是眼角的一道疤痕了。
他没见过这个人,应当是离兮的手下,他听到外头人都称呼离兮为漠北君,便猜测离兮的老巢在漠北。这女人叫离兮义父,离兮唤这女人离诺,既然是一个姓,那想必这人是和离兮有亲缘关系的羌族人了。
傅念归的想法还没有整合好,离诺却不知道他醒着,给他盖了被子就握着剑靠在马车的另一头休息。马车动了起来,离诺呢喃:“终于离开王都这鬼地方了,跟着义父蛰伏这么多年,虽然没挑得东梁大乱,但能带走二殿下,是这些年蛰伏最大的收获了。”
有人撩起车帘,傅念归呼吸一滞。
一个女人的声音隔着窗户传来:“师姐,你一个人在里头念念叨叨说什么呢?师父说了,看着二殿下最要紧,你别说话声音太大把他弄醒了,在路上人要是跑了,大家都没好果子吃。”
离诺冷笑,“离语,别拿义父来压我,我现在踢他一脚他都未必醒。”
“你疯了,他是什么人,也是我们能碰的?”
离诺盯着马车顶:“是啊,他是什么人,他还能是什么人,他娘自己叛离羌族,羌族却因为她娘覆灭!我的爹娘呢,全都葬身异族刀下,如果不是义父救我,我早就不在世上了,现在那个灾星圣女的孩子长大了,又说他是什么复兴羌族的人,我呸,说不定就是下一个灾星!”
离语道:“他是不是灾星我不知道,反正师父不让我们动他,你就得好好伺候他,等他醒了,要吃什么喝什么你都得伺候好了,你说他要是醒了,发现你长得不错,师父会不会把自己的义女就送给他了?你还别说,若是成了未来的狼王的女人,你倒是不用像我这样风餐露宿了。”
离诺脸色青白变化:“做梦!我就是死,也不和这种灾星在一处!”
一支飞镖钉在马车边缘,离语和离诺拔剑在手,转头瞧见不远处的离兮怒视着她们。
离兮对离语道:“看来安排你师姐在里面照顾二殿下你很不满意,那不如你和她换。”
离语吐吐舌头催动身下骏马往前奔去。
离兮运足内力,用腹语对马车里道:“离诺,教了你这么多年,若是还不懂沉得住气才能做好事的话,你可真是浪费义父的一片苦心,念归是羌族复兴非常重要的人,他的娘亲是羌族最高贵的圣女,他身上流着克塔斯大草原上最尊贵的血,他是狼王的后裔,是圣女的孩子,是羌族的希望,我希望你对他怀有敬畏,同时,圣女的事情,不是你可以议论的,若是换了别人,说什么灾星妖女的也就罢了,唯独圣女,我不允许你这么污蔑她,若是你再犯,这枚飞镖,就是你的下场,这番话,是看在你是我义女的份上,对你的忠告。”
离诺看着那飞镖上钉着的正在流血的奄奄一息的肥老鼠,那血不是正常的红色,其中带着紫色的小颗粒,离兮的飞镖上淬了毒!是天下至阴至毒的三日一枯荣!
三日一枯荣,顾名思义,中毒的人并不会现在就死,而是在三天之内,慢慢的流血,可他中毒裂开的皮肉却会因为那紫色的颗粒状毒虫而愈合。可伤口结痂不会维持太久,很快又会裂开,然后伤口再流血,直到全部流尽为止,中毒的人会经历三天的痛苦,至死都不安宁。
离兮心狠,离诺一直知道,但他也几乎不会用这么毒的药去对付敌人,离诺没想到,说已故圣女的坏话,会让离兮如此大怒,若是那毒飞镖打在自己身上,后果她几乎不敢想象。
离诺嗫嚅,“义父,我,我错了,我一定谨言慎行。”
离兮哼了一声不再说话。
那只中了毒飞镖的老鼠开始还在吱吱吱吱,后面就完全没有声音了,只听见血低落在泥里的滴答滴答的声音,可这一切终将化为尘土,不会为任何人所知。
在这个年代,人命也就如老鼠的命。
傅念归闭着眼假寐,听到了外面发生的一切,他虽然没有睁开眼,却能感知到老鼠的绝望,就像很多人无力的嘶嚎。
他该怎么做呢,既然都说他是羌族复兴的希望,他有没有可能,拯救其他百姓于水火呢。若是能力有限,那好歹能救一个是一个吧。
他又想到了霍朗之,他在心里嘲讽自己,还想做拯救世人的圣人吗?你连自己都保不住,还要连累自己最不想连累的人。
霍朗之啊,你一定要平安,我们一定都要好好的活着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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