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黎明杀机(2/2)

    乐仲对自己徒弟一旦发现自己作品被人为破坏会就会从寡言的大家闺秀转变为骇人的夜叉修罗这件事习以为常。

    096!

    为什么一个一米六的小矮子能随随便便把人扔起来?

    短发,娃娃脸,配上一双优柔的鹿眼。额头佩戴代表了身份的祭祀饰品,嘴角有一颗黑痣。

    “……”林宇之苦恼的拉扯自己头发叹气。

    李梁想着,没有去深究。

    王可摇头意有所指的嘲讽:“托林先生的福,气好了。”

    他被人从背后偷袭然后摔了出去,狠狠的撞在墙上。

    忽然放大的脸吓得乐仲手一抖打翻了热可可。那几乎是开水,一大半都被他撒在自己身上,还剩下一点顽强的留在杯底。

    这个世界怎么了?

    回到异常事件的大楼,潘华负责接引他们到医疗部。

    他本来想说:我是指王龙。

    哪怕只有一瞬间,林宇之也愣了。

    “什么?你是女的?”

    “她还挺不容易的。早知道我就叫我妹把那姑娘抱下去……”李梁摘下取证用的一次性手套甩甩收起来塞外衣口袋里。

    林宇之没事人一样爬起来拍拍土,有些怀疑人生。

    李梁从地下室收集好东西正探出头来只听到了后半句惊道。

    他刚想说什么忽觉头皮一痛。随后视角飞快的变动。

    牛顿呢?谁把你棺材板按住了?

    傻哥哥这才一颗心落地。

    他明白了。

    但是好巧不巧黑袍人这个时候转身抬头用充满怨恨的眼神瞪了他一眼,一脱黑袍,跑了。

    正是因为她看到了,所以才选择隐瞒。

    林宇之飞快的抓住了重点:“096在哪?”

    其实很好理解。

    “096办公室沙发上,睡了。”潘华替他回答。

    王可这蠢货根本不是没到凶手的脸!她看到了,而且看得清楚。

    但凡和王可扯上关系一切皆有可能。

    林宇之的三寸不烂之舌开始打结:“你……我……”

    为什么?

    “冷静点,王可。”他不得不揉着眉心叹气,“他不是故意的!”

    “走了走了。”李梁打开手机自带的电筒,往山下走:“回异常事件洗澡去。”

    王可红着眼眶吼完再次缩到角落里自闭。

    乐仲放下手里的阿华田,茶杯就这样未曾着勉强的平衡搁置在他那双被黑色制服包裹着的大腿间。它们的主人疑惑的望向林宇之:“他走了。你找他什么事?”

    他们简直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毕竟那是王可的师父。

    看着身上一片狼藉,乐仲尴尬的抿嘴,撩起挡着他视线的碎发别到耳后,放下茶杯去把王可从地上拉起来安置在座椅上:“你还能听到那些声音吗?”

    用双胞胎中的一个去祭祀已经是教徒中不成文的规矩。中世纪欧洲似乎还有双胞胎出生后要淹死一个的习俗。

    正巧这时候李梁从地下室上来。他没看到黑袍人的正脸下意识问:“乐仲是个姑娘?”

    直到坐上李梁车的后座林宇之还是懵的。

    他待遇不要太好。看上去刚洗过澡,头发还被吹干了换上调查科的秋季制服。整个人散发出一股甜橙味的皂香:“那位女士正在被治疗。她已经脱离生命危险但不排除变成植物人的风险。”

    当然是因为他并非独一无二。

    有个词叫双胞胎,有时候也叫双生或双子什么的。

    林宇之凑过去和乐仲对视:“你看到他长什么样了吗?”

    废话,当然是解除诅咒。

    啧——

    



    “我为了这件杀天的衣服秋冬季的保暖性找了多少种布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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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不觉他已经把王可和不可思议画上了等号。

    说不定呢?

    巧克力甜甜的味道有些腻人,配上乐仲惊慌的表情似乎也不是那么讨厌。

    大脑一片混乱导致自动屏蔽周围动静的林调查员错过了最佳的解释时间。

    林宇之一把抓住黑袍人帽兜提着他领子抓到自己身前,同时为自己辩解:“我是指——”

    “乐仲?”

    096?

    林宇之大老远就看见乐仲在等候用的座椅上手捧热可可小口嘬着。

    “我为了这件杀天的衣服穿起来更舒适修改了多少次细节?”

    为什么沈灵康会无故被选为祭品?

    “我为了这件杀天的衣服多少个夜晚不眠不休!”

    “杀天的!”王可愤怒的咆哮,听上去比当初被打扰了四年中仅有的休假更生气一万倍,要不是潘华拼了命拦着,林宇之毫不怀疑她想往自己脸上踩两脚,“非人哉!潘华哥你放手!看我不一剑砍了这孽畜!”

    太像了!

    李梁差点没给乐仲跪了:“那我妹呢?”

    黑袍人毫不恋战,没受伤的手抓起砍刀就要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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