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操碎了心(1/2)

    苏州中心

    苏州最有名的商场。

    优点是什么都有,缺点是东西都贵。

    在这个贫穷是原罪的年代不乏有人来这里逛街……逛楼。

    如果说古城区是阊门一带最为风流繁华那么此处的人流量相比阊门只多不少。

    十几年前刚开业的时候若说没去过苏州中心简直就像是什么丢人的事。

    在这里走一天逛不完南北两栋楼。

    饶是林宇之也不得不感慨这里的发展快的超乎想象。

    乐仲把车停在附近洗车店,本打算挤地铁硬是被林宇之央着靠腿走出一站路。

    没有名气有没有名气的好处。人偶师这个行业到底小众。说到底走在街上会被认出来的也就只有圭寅大师一人。王可也只是在业内名气响,外行一般都只看作品不看人。

    人偶师是个不太需要露脸的职业,要是样貌能对知名度有加成乐仲指不定早火了。

    并不是指乐仲除了长相一无是处,相反他基本功极为扎实。单独拎出来,作品算不上最好但一定算得上顶尖。他吃亏就吃亏在有太多人拿他和他师父,圭寅大师比。比不过,当然比不过。还有人拿他和他徒弟比。和王可比也还次了那么一点。

    上比不足下比还是不足。

    导致别人就觉得:乐仲这个人,不行。

    他们就没想过拿王可和圭寅大师比,那也是王可输啊。他们也没想过,王可她叔是画油画的,她婶婶还是专门的服装设计师——王可十几年没少从这俩人手底下偷师学艺。

    乐仲不是天才,别人却总是把他和行业内最有天赋的两个人作比较。

    举个不恰当的例子,电摩托怎么跑的过机车嘛!

    乐仲上街不用担心被认出来,林宇之不一样,他的表情包……呸,证件照在那些黑袍人中广为流传,有点通缉令的意思。

    发展有发展到好处。林宇之戴上墨镜挡着大半张脸问题解决一半。

    其实多年来林宇之心中一直隐隐有一个猜想那就是他衣柜里的衣服是不是都是王龙负责买的。

    他是需要风凉的衣物没错但为什么那些衣服怎么搭配看上去都是嬉皮士的风格?

    引人注目不至于,乐仲也毫无知觉就穿了件蓝毛衣,夹着外套若无其事的先开始挑礼物。

    不是有多重视王龙的生日,主要是先买布料太蠢了。

    王龙喜欢什么,显而易见是摇滚和贝斯。

    送贝斯不可能。王龙家里有三四个贝斯存着,就是怕她哪天一激动砸坏了旧的能立马换上新的。

    送摇滚也不可能,她就喜欢披头士,但是乐仲……他就喜欢迈神。

    以是退而求其次,王龙还挺喜欢那些哥特风的暗系饰品,她对宗教没什么了解却对这些元素很感兴趣。

    乐仲在首饰店挑锁骨链,林宇之凑在边上看,琢磨这他要不挑一对配套的耳环一起送了。

    坏就坏在他耳朵尖,听着对面选手链的女孩和朋友咬耳朵:“垃圾cos,他都没带假毛。”

    乐仲正好拿了条坠着逆十字的黑链问他效果如何。

    林宇之一把握住他的手问:“我看上去像恶魔?”

    乐仲僵硬的抽回手客套的微笑:“那我岂不是利维坦?”

    少有的他用了恶魔学学者的分类虽然和正统无缘可起码这是被别人广为流传的“常识”。

    林宇之不清楚乐仲的心情,是自嘲或是自暴自弃?他俯视身边的青年,乐仲没多话放下逆十字,转而去摆弄荆棘花纹的金属怀表。

    “你的嫉妒绝不足矣被列为罪状。”林宇之轻声告诉他。

    乐仲对怀表非常满意,他在看价格卡片都没抬头:“得了吧,教徒。说的好听。有什么证据表明我是无罪?若不是我,王可能有比现在更高的成就。”

    辩论,林宇之可还没输过:“每个人都有无法达成的事,就连我……也有得不到的东西。将羡慕和嫉妒混淆是很可怕的一件事。你可以说我羡慕有家庭的人但你不能说我嫉妒那些已婚的人。”他见乐仲决定买下那块怀表,就随手拿起和怀表同色系的玫瑰状耳钉和另一对相同设计的耳夹做比方:“所以,你是羡慕王可的成功,而非嫉妒你徒弟——你从来都没有害过她。”

    “可是我有过类似的念头。”乐仲往柜台走到一半突然驻足往对面的礼品店远眺。

    “我知道。”林宇之重复,“我知道。把人拉下神坛最有趣不过。”他一个没留神差点撞到乐仲背上。

    面对乐仲质疑的视线林宇之只好转移话题:“唉,你说王龙有没有耳洞?”

    乐仲扶额:“……你是临时工吗?她只有右耳有耳洞。”

    这就难办了,林宇之总不见得买一个耳钉一个耳夹,难不成他还要买两对回去拆一下?倒不是买不起,问题就是买了也没用多浪费啊?

    乐仲看他和两对耳饰大眼瞪小眼突然怀疑自己刚才的感动是多余的:“买耳钉。”他从林宇之指缝间抽出耳夹放回原位。

    谁规定一对耳钉一定要一对一对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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