逢春(1)(1/1)
怀安路019号是一家老式的咖啡馆。
坐落在鳞次高楼间,梦幻得不像话。
店面并不大,但无论什么时候,外面的人都能透过格子窗玻璃看到里面是经常有顾客在的。并且还不限于携着二三好友闲谈的年轻女孩,或是捧书闲读的学生,敲打着键盘的上班族,也有占据在最大的沙发座里睡得一塌糊涂的白毛短尾猫,粉色的耳尖莹莹地透着太阳光。
这是一家很让人感到舒服的咖啡馆。
名字也很好听,叫“白日梦花园”。
很多人都愿意绕着原路来这里提一杯咖啡走。
好喝是其次,有时候还能收到好看的年轻老板刚刚剪下的玫瑰花,花瓣上沾着的露水看着就很甜。当然,偶尔也有可能是一小束簇拥在一起讲悄悄话的绣球花或者是清清甜甜的白茉莉,被人用灰绿的、烟蓝的丝带精心地绑了个小蝴蝶结。这么小小的一束,随便搁在手里边,就觉得很赏心悦目,心情就自然愉快起来了。
其实店面并不大,但是门口两三平米地种满了一年四季都能看到的花,用矮矮的篱笆围起来,漂亮得很。其中还恰恰放着一架坐得下两三个人的藤编秋千。
老板很大方,秋千对外开放,过路的人走累了也可以坐到秋千上歇歇脚,看看周围满溢芬芳的鲜花。很多小姑娘也都喜欢来这里荡着秋千拍照,当然也有时候会偷拍年轻的咖啡馆老板,拍出来好看的照片了就脸红红地拉着老板的袖子问微信,好方便把照片传给他。
这时候年轻的老板就会露出腼腆而又感激的微笑,在手机的备忘录上打出“谢谢”两个字给女孩看,又把手边刚剪下的奶黄色海棠送给女孩当做回礼,欢迎她们下次再来。
咖啡馆老板叫时景玉。
景玉,是他母亲生前最喜欢的牡丹花。
可惜他从来都没有见过他的母亲。因为是小产,先天性的缺陷让他从来都没有机会开口叫过爸爸妈妈。他是由父亲时坤抚养长大。丧了妻的男人格外地坚毅和伟大,把儿子养得跟亡妻一模一样的温柔乖巧,连笑起来时露出的虎牙,都恰到好处地惹人可爱。
时景玉真的长得很好看,随便放在哪个人群中都是辨识度极高的存在。虽然开不了口说话,但时景玉其他的感官都没什么问题,时坤也一直把他当正常的小孩养大,教他走路穿衣吃饭,送他到公立的学校上课,定时定点接送上下学,晚上辅佐功课查作业讲睡前故事,从来都未曾落下。
时景玉也确实很乖,在学校里,和同学们相处得很好,其中也有女孩子尝试追求他,不过都被时景玉温温柔柔地给拒绝了。他仔细地看女孩子递过来的粉色'情书,又花了一个小时的时间认认真真地写回信,顺便塞了块自己刚做好的桂花牛奶味的巧克力,信里说:“你多看看窗外的花,它们想和你说悄悄话。”
可是我没有办法给你说好听的情话。
他大学选了中文专业。毕业后也没有去工作,只是偶尔给一些杂志写专栏,卖卖文艺青年的情怀。
他跟他爸借了一笔钱,在怀安路最不起眼的角落里,开了一家小小的老式咖啡馆,门口的小花园里种了大把大把他母亲最爱的景玉花。
一两年过去了。店里的生意一直都很不错,时景玉一个人的小日子过得很舒坦。
牡丹花是春天的常客。
东风一过,咖啡馆门口便是雪面含粉的生意。
时景玉把开得很盛的牡丹花一朵一朵剪下,摘下了花瓣泡在蜂蜜酒罐里头,藏到柜台的角落边,只需放上半个月出头,再开罐起封时便是真正的花不自醉饮客醉。
而剩下的金黄色花蕊,则被他晒干了磨成粉,和进面团里,做成了香甜的糕点,很受顾客的喜欢。
这天已经是晚上十点了,店里只剩下了一两个客人。
时景玉坐在花园里的秋千架上晃晃荡荡,一手拿着书,一手给娇生惯养的宝贝短毛猫挠下巴。猫儿惬意地打起了呼噜,蓝绿双色瞳弯成了柳叶月眉。
这猫叫花魁。
时坤给取的名字。
时景玉开了咖啡馆之后,时坤便不知道从哪里抱来了只小猫,说是和时景玉做伴,也顺便给店里招揽生意。
小猫白白嫩嫩的,初来乍到也不认生,欢欢喜喜地扑到时景玉的花丛里打滚捉蝴蝶,把一身的大白毛染了个五颜六色姹紫嫣红整个猫散发着花香,还知道不好意思,转过头装傻,喵喵喵地向人娇憨地讨好,十分动人,猫比花还美上了几分。
时坤说它活脱脱就是一个古代的花魁,祸国殃民,边说着边把脸埋到猫肚子上惬意地吸了一口。
时景玉点头,不能再同意。
两个手牵手的女孩儿从店里出来,笑着向时景玉说晚安道别,这时候店里就只剩下一个穿着黑色连帽卫衣的年轻男人,一个人坐在花魁最喜欢的沙发卡座上敲键盘,蓝色的荧光清晰地映在他脸上的金框眼睛上,掩去了眉骨的峰芒。
说来也怪。花魁这一两年里仗着有人疼,养成了咖啡馆里的一方霸主,平日里要借用它的专属宝座必须好言相劝,美食相诱,不是新炸的小鱼干香饼根本不能撼动它丰腴的娇躯。但这个男人一来,花魁就贼鸡精地凑上去围着人家转圈圈,咬着人家的裤腿一路带到自己的专属领地就座,完了心满意足地跳上沙发蹭着人家的大腿睡觉。
一连串的动作看得时景玉一愣一愣的,感觉有点无语和丢人,不是很想认识这只色令智昏的傻猫。
但是,不得不说,屋子里现在坐着的那个人,确实是时景玉这辈子见过的最英俊的男人了。
他五官单拆开来看就已经很出色,给人一种很锐利的感觉,特别是那双藏在镜片后的眼睛,感觉一望进去就会陷入万丈深渊,难以自拔,好像透过那双眼睛,看到的是自己,又仿佛根本不是自己。按理说,太过锋利的五官总会给人不舒服的感觉,但是男人的五官凑在一起,却恰恰更显出一种被沉淀的严肃与庄重,倒敛去了几分锋芒。
景玉看着看着又有些走神,心跳突然有些加快。直到男人有所察觉,微微瞥眼望过来,忽然和他隔着玻璃窗对视,时景玉觉得自己的灵魂就在那一瞬间被吸走了一样。
他就像是突然看到了海,还没来得及细细感受一下,又被一阵海风掀翻。
时景玉大脑当机地愣了半秒,急急忙忙转过头把视线放回手里的书上,装作什么都没发生的样子,一脸淡定地继续撸猫,猫呼噜噜,心满意足。
过了一会儿,时景玉才敢小心翼翼地回过头去,见对方仍然在专心地敲着自己的键盘,才真正松了一口气,他拍拍胸口,仿佛这样就能减慢自己依然加快的心跳。他又突然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居然看一个男人看呆了,真没出息。
他后知后觉地臊红了耳垂,不好意思地伸手揉了揉,又想了想,放下书,开门走了进去。
门上的铃铛一阵响。
花魁眯着眼睛,蹭了蹭秋千上的余温,也跳下去,跟着迈着小碎步走了进去。
现在已经很晚了,街道上冷冷清清,偶尔有一两阵风相互追逐打闹着穿过,引来窗外光影绰绰。
程知行刚把电脑合上,一抬头,就看着了眼前的青年,有点愣,不过还好,一下子就回过神来。刚刚是这个男生在偷看自己,不过倒没想到自己还没说什么兴师问罪的话,这人就已经自己自觉地凑上门来了,手里还端着杯水。
他知道这青年是咖啡店的老板,长的很好看,白白净净的,是那种可爱的,却不会令人觉得有些女孩子气的长相。就他观察来看,店里就这小老板自己一个人和一个小姑娘在忙活,不过小姑娘也很早就下班了,他倒是一直在外面看书撸猫,轻松得很,也不怎么看着店里的客人,倒是不怕有些手脚不干净的偷偷摸摸把他的店给搬了。
程知行看向时景玉,用眼神询问他怎么了。
时景玉眯眯眼,扬起嘴角,摆出优雅得体的职业真诚微笑。他将手里端着的百合茶递到程知行面前,然后拿出手机,点开备忘录,把上面提前打好的话给程知行看:“先生,不好意思。刚刚是我打扰您了。百合茶安眠,希望您今晚睡得愉快。”
橙色的百合花在杯子里盛开,氤氲着水汽。
程知行把水接过去喝了一口,抿了抿嘴,说:“谢谢老板,很好喝。”
时景玉有点开心,手指哒哒哒在屏幕上戳字:“我还放了一些桂花,味道会好些,您喜欢就好。”
这时,花魁慢悠悠蹭到程知行的脚边,老神在在地靠着他的皮鞋趴下'身,又十分惬意地吹起胡子打呼噜打算睡过去做个美梦的样子。
时景玉有点无奈,他弯腰把花魁抱起来,捂住那双明显写着不情愿的异色瞳,耐心顺毛。又转过头向程知行不好意思地笑笑。
虽然没有出声,但程知行也知道他要说什么,先开了口安慰他:“没事,猫很可爱。”
时景玉笑弯了眼。
他倒是真没想到,这位先生外表上看起来颇有些不合人情味的冷峻,其实说起话来很平和,是个温柔的人。
程知行把百合水喝完后,又低头看了看表,感觉时间差不多了,便收拾东西,起身向时景玉告辞。
花魁伸出爪子扒拉程知行的袖子,不舍地喵喵喵。
时景玉把不安分的粉嫩嫩爪子抓回来,捂在手心里,心里扑通扑通打鼓。他一路把程知行送到篱笆门口,顺手折了枝新发芽的小桂枝递向程知行,又目送这个晚归的客人伴着清澈月色渐行渐远。直到最终只能看到一丝不清晰的余影和马路上一串带着湿意的脚印,时景玉的心脏才停止了不规律的跳动,恢复了原来的节拍。
他松了一口气般摸摸心口,又觉得有莫名的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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