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章(1/1)

    蓬莱山脚下的皇城今个儿熙熙攘攘的,往日这永都称不上热闹。硬是要说的话,一年除了蓬莱开山纳贤的日子外,永都一向冷冷清清的。

    可今天不一样,今天是人界永都那位活了三百四十七年的皇帝终于想开了,愿意把帝位禅让给太子的大日子。一想到那位太子竟已经度过了将近两百多年的储君长跑,就不得不对他产生由衷的佩服。

    通往皇宫的长街上人山人海,大家都想去看看新的皇帝的样子。这人群中有人有妖,但他们两者倒是相处得怪和谐的。

    一位穿着红衣的男子坐依着酒肆三楼的木栏,他的身上放着一把剑。那把剑一看就是把好剑,银色的锋芒折射出冷冷的寒光,剑刃薄得如同发丝一般。但是很奇怪,这剑就这样随意的放在它身上,并没有入鞘。

    “今天说书先生好像不在。”

    红衣男子语气中有一丝叹惋。

    房间里还有另一位蓝衣男子,听他这么说,低低的笑了一声,道:“来得晚一些而已。”

    蓝衣男子说完后顿了一下,接着道:“不过你追着他到处跑也有一百多年了,你就真的那么喜欢听他说书吗?”

    “说书?”红衣男子随着这句话的结束,情绪起了一丝波澜,“我只是想听听,他眼中的曾经到底是怎样的。”

    “他来了。”

    蓝衣男子说完后便径直走到了红衣男子面前,颇有些幽怨的说到:“师父,你究竟是把我看成了他,还是把他看做了我?”

    红衣男子竖起一根手指按住了那男子的嘴巴,道:“听书。”

    酒肆的大堂中央,款款走来一位同样穿着蓝色长袍的男子。那男子星眉剑目,颇有股肃杀之气,可他一双眼眸却透露着完完全全的淡泊和温柔。待他走到方桌旁坐定后,本来熙熙攘攘的整个酒肆顿时变得鸦雀无声,皆对他的讲评翘首以盼。

    “昨个儿方讲了凤凰现世,那今天我们便讲讲万物有灵。一说到这万物有灵,怕是还要从那汤泉的沉碧渊说起……”

    ……

    自从天地清浊两分后,人和妖关于地域的争夺战便一刻都未停止过。那时天地间的紫气充盈,甚至能化为利剑分割天地,凝聚成水形成那极洲的汤泉,勾连天地。

    因为紫气充盈,修仙飞升的人不在少数,因此那些飞升入天的人创立了天外天,立于蓬莱山之云顶,不得介入红尘世事,却必须担负保护人与妖的责任。

    人和妖之间并不是和平相处,在爆发两次伤亡惨重的旷世的之战后,终于使世间的局面得到了暂时的缓和。在第二战之时,于妖王水悦带领下的妖界精兵打得人类节节败退,但天无绝人之路,到人类被逼迫到绝境之时,一位少年唤出了常年沉没于汤泉的神剑沉碧渊,用它刺碎了妖王的心脏,并以自己一魄祭剑,将妖王水悦永世镇压于汤泉之下。

    妖族经此次大败后,被迫同人族签订了千年和平条约,双方绝不互相再犯,若有违反者,天外天可插手参与其中。

    他们协定将蓬莱山下的永都定为皇城,以拥有半人半妖血统者作为皇帝,来守护永都及包围着永都的七洲。而七洲的边缘洲便是极洲,那边是汤泉的发源地,也是神剑沉碧渊的沉睡地,还是通往妖界,也就是幽界的大门。

    由于世间逐渐太平下来,天外天便开始向外广招学子,收那些个有仙骨仙缘且资质上佳的好苗子去培养,且无论求学者是人还是妖。

    如今已经是那个半人半妖的皇帝在位一百多年了,天下太平得连一朵浪花都翻不起来。要说唯一翻起来的小泡泡,大概就是不认这皇帝的百姓又在别处另立了一位人皇,主管除了那七洲之外五个不同地区。

    不过那五个地区自然是比不上七大洲的,七大洲对应天外天的北斗七星——七宫,表示人界和妖界对天外天的尊重之意。而离永都最近的,便是那天枢洲。

    天枢洲近永都的小村庄后边立着一座山,山不高,但是草木繁茂。小村庄的村民们时不时会带着点吃的上去,如果要问,那必然是带给神医当谢礼的。

    那神医为人低调,妙手回春,给小村庄里的村名们治好了不少病。但是这神医外表看起来也就是一个黄毛小童的年岁,却有如此高超的医术,大家便都当做是哪处医术世家的小公子出来游历。

    这位小公子从来不对外人透露自己的名讳,也没有告诉谁自己是哪个世家的公子,只让村民们喊他小姚便可。由于这种七分感激三分讨好的心态,村民们上山砍柴打猎时,总是带着些东西送给小姚神医。

    这不,今天王大婶直接送了只老母鸡过来。

    “小火啊,你说你好歹跟了我那么久,小爷我好吃的好喝的什么没给你奉上,现在居然让你帮我抓只鸡你都开始装死了?”

    一个莫约十一二岁的少年对着怀里躺得安逸的那只狐狸有些生气地说到。

    那只狐狸听完这话后,有些蔑视的白了他一眼,一言不发的又撇开了头,颇有些嫌弃的意味。

    “那只鸡又不是不给你吃,这是我俩今天的晚饭,你不抓,咱俩今晚都没得吃。”

    少年继续冲着那只狐狸讲道理,但狐狸并没有理会他的意思,只用纯白色狐狸尾巴遮住了眼睛,干脆在少年怀里盘成了一坨。

    那狐狸生的漂亮,一身雪白的皮毛油光水滑的,最惹眼的还是要数它额头上的一簇红毛,仿佛一团火在烧。

    不过少年可没被这狐媚子迷了眼,还是愤愤的骂到:“你这小兔崽子怎么狼心狗肺的,啊,不对,狐心狐肺。”

    不过气不过归气不过,少年终究是不打算强迫狐狸干事,只把狐大爷放回了屋内后,自己从厨房操着一把菜刀出来抓鸡了。

    他都活了不知道多少年了,在这人界一路流浪摸爬滚打的,学会了不少东西。虽然长着副十一二岁孩子的体量,但他的实际年龄都该百岁往上了。可就算活了这么久,他却是从记事以来就没见过他的亲生父母,就连姚悦这个名字都还是别人给他取的。

    而这个名字的来由还得从他莫约四五岁时,被一个陌生人捡去养了一阵子说起。

    他身上本是有一块玉的,上面刻着一个悦字。他以前不识字,不懂那是什么,毕竟一个四五岁的小童又能认识什么字。但是捡走他的那人是个读书人,姓姚,至于这位姚先生叫什么,近百年过去后,他真的完全记不清了。

    姚先生虽然几次参加科举未得功名,家徒四壁无依无靠,却还是在路边看到捡破烂吃的小姚悦时,忍不住把他带回了他那个四处漏风的家,教姚悦读书写字。

    可惜,好景不长。

    不过两年,不懂人间病痛为何物的小姚悦看着卧床不起的姚先生咳血不止的时候,还真的鬼迷心窍,信了姚先生对他说的那一句:“这都是小病,躺几天就好了的,你不用担心。我这个病啊,最严重也就是会让我做一个很长很长的梦。小悦要是看到我睡着了,一定不要过来吵醒我,毕竟我已经好久好久没有好好休息了。”

    后来,姚先生“睡”着了,小姚悦懂事的没有吵他,每天都会去临近的山那边抓只野兔到姚先生的小院里面。兔子不吵,而且在院里关着就跑不远,这样姚先生睡醒了就能有吃的了。

    有一次,小姚悦在山上追兔子绕迷路了,就再也没找到回姚先生小院的路。等四五年之后,姚悦长大了些,懂了什么叫人间四苦,终于明白姚先生不是睡着了。

    他花了两年时间找到了那个小院。

    院子附近多了不少祸害花花草草的兔子,但是被野草掩盖的小屋里,只剩下一具腐烂发黑且白骨森森的尸体了。

    姚悦把那个玉佩和姚先生埋在了一起,立了块碑,此后四处漂泊,四海为家。他发现自己长不大的事会给整个地区带来恐慌后,便常常更换自己落脚的地方。他这百年行过很多路,且所到之处必先到当地医馆拜师学艺。自学成之后,他便游历世间,悬壶济世,不收费用。

    不过这不是重点,活这么久,他确实抱着求知的心学会了很多东西,但是这杀鸡嘛……

    “喂,那只鸡,你给我站住!别跑那么快!”

    姚悦拿着菜刀追着那只老母鸡满院子跑,弄得整个院子里都鸡飞狗跳的。小火听见这动静连忙跳到了窗台上,待看到院子里这两活宝时,竟露出了无奈的神色。

    就当是为了今天的晚饭,忍一忍海阔天空。

    小火心里暗自嘀咕了一句后灵活的跃下窗台,直直跑向那只因为惊慌失措而飞奔的老母鸡,快准狠的咬住它的脖子。但是它可能下嘴有点太重了,没有充分估计好自己的咬合力,它这一口直接把母鸡脖子咬断了。这下鸡头掉地上了不说,还喷了它一脸鸡血,就连一旁姚悦的衣服下摆也难逃一劫。

    “哟,小火厉害啊。”姚悦一把揪住那只已经死透了的无头鸡,盯着满脸鸡血的“红毛”狐狸憋笑,“没事没事,我把鸡毛拔完就给你烧热水洗澡,问题不大。”

    但是小火不这么想,它觉得这事很大,非常丢人。在连吐几口唾沫把嘴里的鸡毛吐干净后,觉得十分委屈的它冲着敞开的大门撒腿就跑。由于它身上溅上的鸡血还没干,可真就跑一路就是一路血印子。

    姚悦把鸡泡在热水里拔毛的时候,半天没看到自己那只喜欢凑热闹的小火过来,心里还在嘀咕古怪。等他拔完鸡毛出去的时候,就只看到空荡荡的院子以及敞开的院子门和那一排齐整的带着鸡血的狐狸爪印了。

    “好歹跟了我那么久了,要不要这么调皮?”

    姚悦无奈的挠头,只得顺着狐狸爪印追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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