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暴躁巫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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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多少人一觉醒来发现时间照样流淌,照样得拎起包赶公交,照样得照顾孩子做早餐,照样得对付生活中的一地鸡毛?又有多少人敢于坦率地承认自己渴望穿越到魔法世界,去魔幻的世界里逃离鸡毛蒜皮的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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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信我,你不会喜欢穿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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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你连自己是否存在都无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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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世界在慢慢织着罗网等待猎物,猎物浑然不觉自己活着,一旦知道,便是落入罗网的一刹那,便是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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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看不透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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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个女人却自顾自地做事,就像生性单纯的野兽一样,你可以明白地看见她什么都没想,只凭本能和直觉做事,就像一个战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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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对,她就是一个战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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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是夏天,多雾的伦敦虽然阴沉,却还算得上凉快。我呆呆缩在木质座椅上,在一个偌大的客厅里一时不知道该干什么。我无聊极了,虽然走神的确是打发时间的法宝,但我莫名其妙地不想做了——可能发现自己是个女巫的消息刺激到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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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看书,想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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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看着背对着我正在忙碌的身影,咽了咽唾液,磨了磨嘴唇,犹犹豫豫地正要说话,她却先扔了个名字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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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赫斯提亚·琼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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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没反应过来,啊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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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我的名字,如果你想知道的话。”她站直了看着我,居高临下的眼睛里有着琥珀色的光泽,紧绷的脖颈让我联想到了一头黑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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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书吗?”话一出口我就想抽自己一巴掌,赶紧补救性地跟了一句,“玛丽,玛丽·卡森。”我发觉自己正在盯着她的眼睛,赶紧转开视线装作研究自己的手指头,非常认真的从一数到十,仿佛正在确认我并没有少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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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蠢毙了,我想,又数了一遍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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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后一本书就掉在了我的手里,很旧,蛋青色的封面上隐隐约约有着素色的花纹,纸张很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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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耸耸肩,因为这本书的名字叫做《九三年》。我以为她会给我更加符合巫师身份的书,不过有总比没有好,在孤儿院我是根本无法如此轻易地获得哪怕一张字纸,就连认英文字我都是捡了前世的便宜。看看其他孤儿,那些九岁仍然待在孤儿院的可怜人,都是些半文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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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主会给我生命和力量,完成我的敌人称之为庞大的出奇的巨大计划吗?我年迈了一点,不能移动这些大山,而且是多么高耸的大山啊!”

    我嘀咕了一段雨果的信,心想我的问题和雨果比起来简直不值一提。他是伟人我是平民;他忧心人类命运,我却限于基本诉求;他愿为自己的祖国燃烧自己,我却连自己属于哪里都迷茫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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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且我还是个巫师,一个异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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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甩甩头发。那头黑色的纠缠不清的乱麻,自从出生起它就显示了其不可救药的本质,我迟早有一天要剃了它。我开始沉迷于书本,对,沉迷。只要我开始读书,就没有谁能够打扰到我,这一点让我在孤儿院吃了很大的亏,所以我尽量早早起来看书,以免被抓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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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我翻完了整本书,从那些文字里拔了出来后,一时头昏眼花仿佛又被人给击昏一次一样。我试图站起来,可一动弹人就不着力一样倒了下去,结结实实地砸在了地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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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这才感觉自己腿麻了,正准备自暴自弃地躺在地上恢复一下元气时,旁边伸出一只臂膀直接把我抱了起来:“行了行了,早知道你看书是这个样子,我就不该给你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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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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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姐,别如此呆滞。时间不会等人,今天你只能吃两顿了。”她暴躁地捋了捋我的鸟窝头,直接把我像一头小猪样扛起来出了门。在她的钳制下我无力反抗,只能被迫厚着脸皮装作自己是个米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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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丢脸,太丢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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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来的那个年代崇尚中性,男子精致,女子剽悍。换句话说,性别已经不再是某些性质的特定标签。按那个标准,这位琼斯在后世有一个精确的称号,女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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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能想到一个瘦削的女子能有如此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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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可能是我太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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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琼斯带着我走进一扇大门,里面黑黢黢的如同我经常待着的禁闭室。虽然我常常与黑暗为伍,但我宁愿去面对火热的太阳,即使被晒得晕头转向也比潮湿阴暗的夜晚更有真实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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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已经被琼斯放下来了,正在动用自己孱弱的双腿竭力跟上她行动如风的走速。被扛着的感觉其实不错,我怨恨地想,只要没有甩下来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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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琼斯依然穿着单薄的棉布大摆长裙,不时能瞥见她的脚踝,即便在黑暗之中,也能分辨出纵横的深浅不一的伤疤,令人惊心动魄。但琼斯有着昂然的气概,她就像穿戴礼服一样漫不经心展露它们,流露出怪诞的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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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突然停了下来,我猝不及防,一头撞上她的腰。她被我撞得微微倾斜,随机出手,准确地在我脑袋上爆了个栗子。还没等我吃痛叫出声,我就看到黑暗里探出一只眼睛,奇大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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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啊啊啊!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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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我会因没有足够的食物而眼前发黑,但我从未吓昏过。过去不会,现在也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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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冷静,你是一名巫师,你在魔法世界,那里出现什么都并不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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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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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这他妈的到底是什么东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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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眼珠往前一探,我才看清这是个男人。他与俊帅毫不挂钩,却流露出近乎偏执的坚毅,动作僵硬。我从未亲眼目睹拔枪的姿势,但那一刻我对此确信无疑。这是蜜鑵蓄势待发的状态,就连狮子也会怯它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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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一定是个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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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拉斯托。”琼斯打了个招呼,却被疾风暴雨痛斥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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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琼斯!你他妈是个傲罗,要随时保持警惕!有没有被人发现,要知道敌人就藏在暗处,你——这是谁?!”他好像才发现我,尽管他的,呃,眼珠已经盯着我看了很久,“这孩子看起来营养不良,而且缺少睡眠,你带她来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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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琼斯赶紧解释,我第一次看见她露出有些窘迫的表情,不由觉得很有趣:“是这样的,昨天下午她魔力暴动,烧了一个孤儿院。我刚好路过就把她带了出来,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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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琼斯!你大脑是进水了吗?!她在一个麻瓜围绕的环境下长大而你就这么冒冒然把她带了出来?!你以为你在战争年代能干什么,露个尾巴给那些该死的黑巫师,好让他们抓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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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暴躁,这个男人太暴躁了,脾气好一点又不会死,他吼得我耳朵都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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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她还没有吃午饭,而我以为我可以带她来这里蹭个饭。阿拉斯托,你知道我只会切面包和烧热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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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明显愣了一下,扭头看着琼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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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好像,依然很孩子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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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个男人静默了一会,拿眼角瞧着我,看得我浑身都不自在了,才向里走去。他的步子看上去不快,却也足以让我一溜小跑,鞋子磕碰得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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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后我看到我这辈子永生难忘的场景,我称它为我九年来的第一个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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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包奶酪在空中飞舞,壁炉里煮着热巧克力,火腿自动切成了薄片,吊锅里弥漫着奶油吞吐的香气。我再怎么想念祖母做的八宝鸭,在此时此刻也被这个奇迹所征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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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我的眼睛此刻一定像猫眼,充满了面对一只逃无可逃老鼠的渴望。哦,去你的。我感觉自己的肚子在唱歌,而我的心脏得足够坚强才不会当场停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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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冷静,首先得弄清楚什么情况,不能被眼前的诱惑所俘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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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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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哦,去你妈的冷静,我快饿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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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我捧着肚子满足地叹息时,突然听到了一个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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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拉斯托·穆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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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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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你呢?”他有点不耐烦,皱着眉头刮了我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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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卡森,玛丽·卡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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