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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道了,随他们!我们还是走河边上。那边太危险了,没必要为了他们找麻烦。”徐中磊看都没看那一排往前延伸的脚印,转向直接踩在了荒废的水田里。

    “哈?”徐中磊忙着找路找方向,还要小心别把他们俩带到坑里去,忙得很。

    “你还有印象没?那个就是你那汽车出事的地方,你的车就是撞上了那块石头,看!你那辆大众。” 徐中磊指着远远的一块石头说。

    两人有两三个月没有出门了,这么乍一出来,就容易按捺不住自己亢奋的心情,哈士奇一样跑几步转几圈,时不时还这里看一看,那里瞄一瞄,自己溜自己。

    “程中磊?”后面的程昱铭冷不丁地说。

    正常要往镇上去的,没有谁还会异想天开要抄远路走。但是徐中磊还真的走过这条路。

    他们俩出门的时候吃了一顿饭,现在还不饿,体力够用。但是背上的大包还有帐篷、睡袋、瓶装水、压缩饼干还有衣服、工具,那是真的沉哪。

    徐中磊听着烦人,有一声没一声的应着,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对。

    “看见了,怎么?”

    这么多年没走,徐中磊带路带得很是忐忑,毕竟他自己都不知道,小时候怎么就胆子这么大。

    “跟着我走,看见那边那小山没?”徐中磊指着远远的一个山影问。

    他们俩都非常确信这一身装束非常符合“一个冬天没吃没喝春天了打算种地所以来镇上碰碰运气的农村青年”人设。

    他挑的这条路不算路,因为走的都是田埂,时不时还有一脚踩到水田里边去。

    至于这个人设后面的背景故事,两人也在饭桌上商量好了,徐家老屋都姓徐,一听姓名就知道人从哪来的,所以徐中磊改名了,他叫程中磊,跟程昱铭姓。

    “当时脑子昏昏沉沉,差点撞晕过去,除了大概感觉到有人救了我,什么都不知道。”程昱铭看了一眼那块大石头,表示没得一点印象。

    小时候他有个同学家里就在河边上种菜,徐中磊去过他们家玩。回来的时候想抄近路,自己沿着河堤、田埂走回家。当然这“近路”太远,他因为晚回来了两个多小时,被外公拿扫把狠抽了一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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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中磊?小程?”程昱铭喊着喊着,莫名其妙很是高兴,这是冠上了他的姓啊!

    在这荒原上走了一个半小时,徐家老屋被他们远远甩在身后。从这边看过去,一面巨大的墙横亘在不远处,沿绵不绝,气势非凡。

    那些衣服是徐中磊和程昱铭平时出去干农活穿的,洗得随随便便,泥巴印、油印到处都是,走出门之前徐中磊还特意往要出门的外套、裤子上边抹了好几道黑灰。

    他们俩里边穿着厚内衣和冲锋衣外套,外面却罩上了家里边最破的外套和裤子。

    徐中磊转身到卧室:“要准备点吃的,要带上帐篷、带上军刀、睡袋……”

    两人深一脚,浅一脚的走得很费力。

    之前徐中磊编谣言说镇上人住在草莓园,还真不是信口胡说。

    至于为什么是草莓园?徐中磊只去过那边的草莓园,需要编一个地方,他顺口就说人都在草莓园。

    但是安全起见,徐中磊准备绕过粟港镇,走田埂,抄小路,绕到河的上游,再顺着河堤往下游走。

    徐志平之前就去过镇上,那镇口盘踞着很多狗,人的尸体就在外面晾着,幸存者们不会再留在镇子里边了。

    什么地方还能住人呢?徐中磊用手指头都能想到,只有河边的沙地,那一片玻璃暖房里边,能勉强保存一些食物还有生产用具。

    粟港镇那条大河,徐中磊也不知道叫什么名字。可能县志上有人已经为它取了一个“信达雅”的名字,然后挂在镇小学校长办公室的粟港镇地图,会将那个名字写上这条蜿蜒的河上。

    一路上这三个小兔崽子的脚印就没断过,一点掩藏的意识都没有。

    “你去徐志平那边说一声,就说我们俩去镇上看看情况,让他一会过来帮我们浇浇大白菜啊!老是这么在家里等着承受那些小兔崽子闯下来的祸患,那真的是急都要急死了。”徐中磊做什么都不能忘,自己家里的几百颗大白菜正在嗷嗷待哺。

    “叫你呢,你的名字,记住啊。”

    “哥,看到那脚印了没,新鲜的,就几个小时之前的事,他们直接走公路往镇上去了。”程昱铭就算是没学过痕迹追踪,这脚印一排也是忒明显了些。

    徐中磊:“看见了就好,就朝着那山的方向走,再走两个小时就能到了!保持体力,别说话!”

    但是徐中磊长这么大,村里人、镇上人就这么“河河河”地喊,于是现在,徐中磊也只能亲切地告诉程昱铭:

    “行吧。”徐中磊拍板了,去镇上!唧唧歪歪像什么样,真猛男就该干男人该干的事!

    本来乡道四通八达,直接走公路就能到镇上,然后穿过镇上的两条大街,再走过居民区就能到那一大片的大棚区。

    “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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