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同居邀请(2/3)

    「是女朋友。」林鹤初没有要瞒着的意思:「问我要不要一起吃晚餐,可是我明明已经说今天没空了――啊!」

    林鹤初这才接起电话,对面传来娇脆的女声:「鹤初,你还在忙吗?我在校前街这里,一起吃饭吧。」

    「对了,房子!」已经完全忘记自己还没找到下学期栖身之所的林鹤初懊恼地抓了抓头:「完了,该不会真的要住鬼屋了吧――」论坛上剩下的选项里,如果让他在近却破的鬼屋和虽远但正常的房子里择一,他还是会选择前者――原因无他,教授突然要点名的话,住的近还能想点办法,住在通勤半小时以上的房子那就死心等着被当吧。

    林鹤初在装潢映入眼帘时双眼一亮。

    虽然漂亮,但是好像有点呆啊。果然不可能有十全十美的人。

    「嗯,我没有请助手。」青年抬起眼,朝他不好意思地笑笑:「我喜欢单人作业,所以也没有人能帮我搬材料,今天真的很谢谢你。」

    头一次看到甜点工作室的林鹤初脸上写满了「神奇」两个字:「这麽多器具都是您一个人用吗?」

    很快就将蛋糕扫净的大男孩端起红茶一饮而尽,意外的是红茶竟然也有特殊香味,是杂揉了奶油、焦糖与巧克力的味道。

    为了表达谢意,青年从冰箱拿出一块切片蛋糕,磅蛋糕上头淋着柠檬糖霜,洒上些许刚削下的柠檬屑,端到被他请至客厅沙发坐下的林鹤初面前,又倒上一杯红茶:「不知道你吃不吃蛋糕……不过店里这款是最大众的口味,请吃吧。」

    「小初?」白知棠微微偏头,声音软软的:「可以这样叫你吗?」

    确定客厅的对话声告一段落,白知棠这才从厨房走出来,边收拾着桌上蛋糕盘和茶杯边随口聊天般问:「是同学吗?」

    青年对他眨眨眼,似乎有些不好意思,赧然地回应了他:「那就麻烦你了。」

    看着他不停颤抖的睫毛,林鹤初忍住笑出声的冲动,努力扯平了嘴角。

    青年漂亮的脸因为他毫无保留的称赞染上绯红,长睫遮住眼睛:「合你口味就好了。也不用一直称呼我『您』,我姓白,白知棠。」

    里头的摆设并不复杂,甚至可以说是简单,米色作为主色调,沉稳的木质纹路则替空间添上厚实与生活感。青年请他将东西放到客厅後坐下休息,准备拿饮料招待,林鹤初秉持着帮人帮到底的精神摇了摇头:「都到这里了,就帮您放进厨房吧。」

    是艺人吗?是不是在拍什麽测试人性善恶的节目?摄影机在哪里?看多了综艺的林鹤初回神後开始四处张望,却一无所获,这才晕乎乎地回过头看这个过分漂亮的青年。

    对着那张脸和声音,别说小初了,他觉得白知棠就算想喊他老鹤自己也会答应。

    林鹤初跟着青年走进电梯,看见他从口袋摸出一张通行证刷过感应器後按亮楼层键,不禁有些想笑:「如果没帮您搬的话,您要怎麽搭电梯?」连用两只手抱箱子都吃力的人要怎麽再生出一只手去掏磁卡,他实在没法想像。

    「嗯。」青年微微颔首,双颊因为他一错不错的目光而泛红,垂着眼回答:「我是在家做客制化甜点的,早上接了急单,平常叫材料的厂商没办法今天内送过来,所以只好自己去买。」

    一路上两人都没说话――林鹤初顾着保持箱子里小山般堆叠材料的平衡,青年则怕东西过重,让好心帮忙的大男孩拿得吃力,拼命埋头走路,想早点到达目的地,压根没空暇闲聊――所幸青年住的地方并不远,他们走得又快,十分钟就抵达了一幢高级公寓外头。

    青年见他坚持,只好让开了厨房的门,让他将箱子搬进去。

    被调侃的青年脖子都红了,声音糯糯的:「我……总会有办法的。」

    女孩似乎有点不开心,但也没多纠缠,只撒娇着让他明天一定要守约,得到允诺後就挂断了通话。

    正是知道自己的脸会给人带来多少坏印象,林鹤初对青年说话时声音放得很温柔:「您这样拿回去很不方便,也很危险,还是让我帮您吧。」

    原以为青年只是业余爱好烘焙,所以才去买了这一堆材料,可走进厨房看见数个不应该出现在家用场合的商业型大烤箱後,林鹤初知道自己想错了:「您是甜点师?」

    那是一张超出林鹤初对於男人可以长得多好看认知的脸。眉形秀致,银色细框眼镜後一双大大的眼黑白分明,羽睫浓黑纤长,眼尾微微下垂,像只无辜乖巧的小动物;鼻梁挺直,尖端却又有着柔和的弧度,鼻头可爱地微翘,让他看上去有种稚气未脱的纯真。浅红色唇瓣此刻微张着,小小的唇珠在贝齿衬托下更显娇嫩。

    他说到这里卡壳了一会,从小到大朋友不是喊他老林就是全名,但让白知棠这麽喊,怎麽想都不大对劲,可他一时半会还真的不知道要怎麽给出个像样的称呼。

    电梯在五楼停下,青年领着他走到521室前,打开感应门进了屋内。

    箱子被林鹤初拿了过去,只留下一包珍珠糖给青年抱着,好歹别让他太过意不去。青年似乎有些害羞和怕生,一路上都不怎麽说话,只是垂着头在前面带路,只留给走在後方的林鹤初莹白的耳朵和後颈。

    他真的好白。林鹤初看看自己因为常年打球晒黑的麦色皮肤,再比对前头几乎呈现雪色的青年,再次惊叹起他良好的基因。

    林鹤初在他期盼的眼神中切下一小块蛋糕送进嘴里,双眼一亮。

    抱着箱子的青年抬起头看他,少了遮挡视线的面粉,林鹤初直到这时才看清楚他的脸,接着很快就被震住了。

    「知棠哥。」被投喂合胃口蛋糕的林鹤初亲热地喊起来:「我叫林鹤初,叫我――」

    岂止可以,他都想辍学来当青年的助手了,那样的话烘焙剩下的边角料都能进他肚子里吧?林鹤初想。他对青年用力点了点头:「您做的蛋糕很好吃,是我吃过最美味的磅蛋糕。」

    虽说和他的外表不大符合,可他本来就是个喜欢甜点的人,自认对蛋糕也有着一定水准的要求。青年端上的磅蛋糕口感湿润紮实,上面淋的柠檬糖霜清爽酸甜,平衡了磅蛋糕厚重的口感,刚洒上的柠檬屑又赋予它新鲜香气,是块无论从视觉、嗅觉和味觉方面都无可挑剔的蛋糕。

    还没发觉自己心里的天秤已经开始无意识朝漂亮青年倾斜,林鹤初在喝完茶後正想问白知棠的甜点店要怎麽下订――他不好意思说想再吃一块,那样就有点占白知棠便宜了,於是决定自己花钱买――手机铃声就在这时不合时宜地响了起来。

    「好吃吗?」看着吃到嘴边沾上屑屑都不自知的林鹤初,青年弯着眼笑起来:「茶是买的玛黑茶,没什麽好炫耀的。不过蛋糕就是我做的了,手艺还可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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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鹤初一愣:「当然!」

    收着杯碟的白知棠在听见「女朋友」三个字时,捏着盘缘的手指一紧,还没松开就被林鹤初忽然的一声「啊」吓了一跳,差点将蛋糕盘摔下去。

    「我说了有事啊。」林鹤初有点莫名,他以为女友是有什麽重要的事情才特地打电话来的,结果却是重复询问他已经推辞的晚餐邀约:「明天吧,明天再一起吃。」

    他拿出手机看了看,上面显示着女友的名字,林鹤初抱歉地朝青年做了个得接听的手势,白知棠点点头,善解人意地起身去了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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