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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助之际却有一个声音从房梁上穿透了进来。

    “叶帛玉,叶帛玉——”

    他感到一只手轻轻落在了自己的头顶,另一只手罩在他的背后,两只手之间仿佛形成了一个怀抱,很温暖。

    “不要怕……”

    “我在。”

    是谁?

    “叶帛玉……”

    “兄长,兄长……”

    转眼又回到了小时候,他见到了一脸稚气的叶锦玉,目光却淬满早熟的阴翳,望着他充满抗拒与厌恶。

    “都是因为你,这个家才会变成今天这样。”

    “叶帛玉,你若不是我的哥哥便好了。”

    ……

    观音从净瓶中抽出柳条,拈枝挥洒,一盆清水兜头而下,冰棱棱。叶帛玉一个激灵,倏然睁大了双眼。

    叶锦玉暗暗松了一口气,转身将空了的碗搁下,再去观望榻上的人。

    “被魇着了?”

    叶帛玉显然还没缓过神,整个人纹丝不动,只有水珠在动,顺着他的发丝和脸部轮廓滑落。

    半晌,他才低低应了一声:“嗯。”

    “那些事,看来你都还记得。”叶锦玉冷冷道。

    叶帛玉当没听到,他也当自己没说过,瞬即就换了个话题。

    “你说那谢家女子……当真是好人家的女儿?”

    “大晚上的才被湖边的艄公送回来,一身的酒气,哪还见叶家子弟的仪态?”

    “孤男寡女,竟与你一道饮酒,也不怕瓜田李下,不怕你是金玉其外。”

    “还是你看不到,认错了人,上错了那些挂了红灯笼的画舫?”

    接着,叶锦玉便难得听到自家兄长唤了他的名字:“叶锦玉。”

    口气也是冷淡而肃然的。

    他抬头看去,叶帛玉脸上的水渍此刻仿佛直接结成了冰。

    “不准说谢姑娘的坏话。”

    作者有话要说:  *出自佛经相关。

    ☆、第 10 章

    谢枕汀在擦刀。

    刀是雁翎刀,属市面上很常见的一种,也不是专门为自个儿量身打造,走进路边随便一间铁匠铺里都能买到,买下来的时候不过七千文,那七贯钱的重量和这刀身的重量差不了多少——对江湖人的贴身兵刃来说,这个价钱虽不算低,却也绝对不高。攸关身家性命,为此抛掷千金的大有人在。

    对谢枕汀来说,单为这把刀已经倾其所有,再多一文也没有,就是能从裤腰带里勒出来也绝不添在兵刃上。

    十三岁时他来到关外长白派,后来被“孤鹰”符真看中。长白的人都用刀,起初他也以为自己要学刀,符真告知他学刀有两种途径,一种水磨工夫稳扎稳打,至少耗费十数年;一种速成,天赋高者不出五年即有所成。

    前者每日练习拔刀挥刀千百次,直至最终将一把刀挥舞得如臂使指,任意来去,完全融为自身的一部分,拔刀之际绝不会耽误一眨眼的工夫。更接近宗师之路所求的“天人合一”;后者首要得修习长白派的独门内功,这套内功便是速成之法,无论从时间还是功法本身来说,要诀皆在一个“快”字,此正是长白派独辟蹊径的立派之根基。只是速成之法自然包含诸多隐患,后患一直存在,各人多或少、慢或快的分别。

    他当时问了一个问题,得到解答后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后者。提及原由,一则是他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这个年纪学武已经不小了,再求稳,能越得过武学世家里那些自小习武的子弟去?

    二则……他说了一番话。

    “隐患?江湖上谁人无隐患?少林弟子数十年如一日苦修,当中不乏年纪轻轻功法大成者,那可是前途无量啊,可十年前厉魔之祸,眨眼间不也蚍蜉般摧折在邪魔手下?生死外无大事,指不定在那些个隐患爆发之前,我就先一步撒手人寰了。”

    那之后谢枕汀就一心修习功法和锻体,逐渐将自己磨砺成一把快刀。兵刃于他而言反倒成了外物,不过一种见血的道具罢了。

    十五岁时他下山杀了三个月的马贼换来一笔血汗钱,在边陲的集市上咬牙买下这把刀,心疼得狠,拿在手里却也不如何爱惜,这些年磕磕绊绊折损了不少痕迹,他浑不在意,也不做任何修补装饰,任由一把老刀遍布疮痍,还能扎进肉里就行。

    擦刀这个动作却作为习惯保留了下来。

    做这件事的时候他能安定下来,很诡异。

    他在烛火下擦刀,刀身越擦越亮,仿若与烛光相融,满室光华漫溢。他垂下头去,对上刀身上的那双眼睛。

    ——为什么?

    谢枕汀自忖很了解自己,他是个一旦认定了一件事哪怕痛也非要去撞一撞南墙,必要时硬得下心肠,又很有几分高傲之人。所以十三岁时能不顾哭闹不休的幼妹,头也不回地跟着长白的人破门离家,远赴关外。

    他在符真处学艺近七载,符真天性乖戾孤僻,拒人于千里之外。他传授他一身武艺,却不肯认师徒名分——你不认我?我还不认你哩。他也卯着劲和符真憋这口气,这些年从不曾开口叫一声师父。

    他撕了安北都护府的通缉令,奔驰千里斩杀了恶名昭彰的“云中双凶”,欺他毛头小子一个,名声不显,副都护直接抢了他的功绩,当晚他就潜进那狗官房中将他揍得鼻青脸肿,出尽胸中恶气……

    可,为什么?

    为什么会帮叶帛玉脱衣?

    会为他擦脸、喂他吃蒸梨、背他回家?

    会……在他魇入噩梦中时将人抱在怀里好言安慰?——当时艄公就杵在一边,面上的惊惧之色扎眼得不容忽视。

    难道他将叶帛玉当做了弟弟?

    小时候谢琬婉怕黑,他也曾守在小妹的床榻边这样安抚她。

    现下回想起来,今日的一举一动,都是自然而然,想做就做出来了,有着使不完的耐心,前所未有的细心。便是对而今已长成大姑娘的谢琬婉,也是少有的。

    还是,他心里将叶帛玉当成了比谢琬婉更柔弱、又需要保护的人?

    不对,这些天他留神观察着叶帛玉,知道他虽受眼盲所限,却并不像许多人一样将自己困顿在家中,时常会走出门,大大方方地拿出手杖,从不避讳他人眼光,此举也告知了旁人——他无需更多特别的照拂。

    又或是……谢枕汀想到手指描画在叶帛玉微凉的手背上时、叶帛玉湿热的呼吸喷洒在脖颈上时、叶帛玉柔软的唇舌碰触在指尖上时……心头又泛起那种微痒而微妙的感受。

    他将叶帛玉当做了女人?

    可……对方浑身上下哪儿有一处像女人?见过的女人里又何曾有过与他相似的?

    想不明白……

    谢枕汀狠狠一阖眼,头一回擦刀擦得愈发心浮气躁,到最后已是心乱如麻。

    但这刀却不算白擦了,隔日俞明仙托手下的一个小乞丐来捎信,说是帮他找着一个赚钱的活计了。

    ☆、第 11 章

    俞明仙身处丐帮,一向与下五门多有接触,这次也是他从□□偏门捞来的活计——保镖。

    “在润州的丹徒县,郊外一处庄子上,原本隶属一个员外郎,这人肥得流油,却是个一毛不拔的铁公鸡,林林总总亏欠了庄上诸农户杂役共计三年多的月俸和份例,最近听说上头不明不白换了位新东家,庄子和人都归新东家,大家伙可不就慌了神……”

    俞明仙派来传信的小乞丐顺道跟着谢枕汀一起去办这件事,仔细将缘由分说与他。

    “他们商量着和这位新东家见上面谈一谈,最好是能将之前的这笔糊涂账好好捋一捋,只怕对方和先前那位是一路货色,听说还是个有江湖背景的,就怕蛮横霸道,仗势欺人,所以找上了我们……”

    谢枕汀一点头表示知晓,没多问这些雇主怎么凑得出这笔钱来请保镖?丐帮毕竟是武林第一大帮,俞明仙也断不会行不义之举。

    何况谢枕汀以为自己也是个穷得响叮当、两袖空空的苦命人,尚且自顾不暇,目下做不起那些“任侠”之事,路见不平,拔刀而起,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

    他自己是不大缺钱用,主要是没什么花销的地方。但谢婉婉需要。

    谢枕汀离家在外,不大牵挂殊无血缘的继父,事事以继父马首是瞻、也颇得对方信重、与他却多有疏远的母亲,唯独惦念这个妹妹,她还那么小,那般柔弱,而他却不陪在她身边,这些年总是亏欠她良多……

    一百张纸要六十文、毛笔二十文一管、墨十五文一两……而颜料更贵。

    谢枕汀细算着这笔账。笔墨纸砚是很贵的,所以读书人也很宝贵。当初便宜后爹不乐意供他读书,而他确实也读不好书,平白糟蹋银钱和笔墨,没多久便从私塾里离开了。

    但谢婉婉喜欢画画,何况她的画很好。

    他不能让小妹没得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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