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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少竹马啊,李醉,你这家伙竟然没认出来?”醒过来的罗子娟还虚弱的躺着,口舌却已经恢复了:“孟回,你那婚约怎么回事?沿途都说你要嫁给朱麾?”
孟回转过头,叹了口气:“李醉,你不该来。”
跟在孟回身边的茯苓也扯下蒙面巾,嗔怒道:“还不是为了你!”一手指着李醉。
孟回却摇了摇头:“不,我嫁给朱麾,是道子的法旨,与别人无关。”
李醉咧了咧嘴,只是一点也不像笑的样子。
气氛忽然变得有些尴尬,柿树跑过来一把抱住孟回:“孟姐姐,你没事就好,穴位图已经背熟了,你要考我吗?”众人收拾着马匹行李,其他黑衣人向孟回行过礼,转眼消失在茫茫荒原之中。
程启试探问道:“你们的人?”
茯苓摆了摆手:“欣晖堂被关了一个多月,我们都是好不容易才出来的,这是……”
“友人。”孟回轻言接道。
大家顺着荒原上浅浅发白的一条路蜿蜒而上,一直走到一处背风的沙丘坡面,停下来休整,抬头望去,两个沙丘接连之处一道红色的断壁残垣,仿佛大门,那就是隘口,过了隘口,就是教宗属地,吹角山。
李醉默默的爬上了沙丘,抚摸着红色的石柱,粗糙而坚硬,手指肚按着,硌得生疼。忽然一道刺眼的光闪过,抬眼眺望,是夕阳照在了吹角山顶教宗大殿的金顶上,反射着刺眼的光。
“那是金殿,历代道子举行祭礼的地方。”一个声音从后面传来,是孟回。
“你如果嫁给了朱麾,你们两个都将失去道子之位的继任权。”李醉没有回头。
“嗯,师父已经一百二十岁了,身边的徒弟却一批一批的轮换,从未有真正独立掌权的亲传教长。我早就想过,他不会允许我满20岁后成为红衣教长,只是,没想到下手这么早,用这种方式。”孟回的语气中并无什么情绪。
李醉走过来和她并肩遥望,拉住她:“既然早知你们都是他的棋子,长大了就是弃子,为什么不趁现在离开?”
孟回沉默着。
“崔姐姐?”李醉的语气中带着一丝不解,还有两份央求。
“崔梦回已经死在江南的尸山血海里,我留下来的意义只是融入黑暗,毁灭黑暗。李醉,谢谢你,让我见到了一丝光明之后,再走进黑暗。”不是每个人都可以轻快的活着。
孟回忽然一把将李醉按在石柱上,俯身在她耳边一字一句的说:“但你不同,回到西南去,自由的活着,带着我的那份。”八年风雨,每天都是生死场,她自以为早已是铁石心肠的笑面菩萨,直到李醉昏迷不醒的时候才发现,原来这小东西是自己唯一的软肋。
李醉垂着眼,一言不发,片刻间竟然从浅笑到大笑,笑的肩膀都颤抖起来,半天才止住笑意:“崔姐姐,你有你的八年,我也有我的八年,你忘了?”
孟回松开了手,李醉挺直腰板,她个子长得快,已经隐隐超过了孟回,微微俯视着:“我的出生就是一出悲剧,悲剧的源头是皇伯父牺牲了他的老师,我的外祖。第二个被牺牲的是我的母亲,她牺牲了自己的一生,换取了朝廷的妥协,舅舅们的自由。第三次是我的父亲牺牲了我的性命,只为了尝试炼制我的脊骨,给弟弟治病,既然你说死,那么李醉也早就死在了八年前的诚毅殿上,陆步秋的刀下,活下来的不过是一句想要讨个说法的躯壳。哦,对了,还有这次,为了拖延皇帝的秘密,便牺牲我,余生,十八岁就要死的,死在教宗还能给朝廷一个讨价还价的筹码。”李醉嬉笑着陈述着自己的十六年,一次次的被轻易牺牲,牺牲他的人却都有着这样那样的崇高目标,唯独没有人问过她,她愿意吗?
砰的一声,李醉一拳砸在石柱上,声音低沉而清晰:“这八年来,每个疼的睡不着的夜里,我都在想,自己来人间一趟到底有什么意义?在离开京都的前夜,忽然就想明白了,我,不是白白来世间一趟的!”
她的眼睛逐渐上了血色,声音却越发坚定:“这是我的命,但我也有我想要的东西,铲除精极卫为江南案昭雪,压制教宗稳住我弟弟的皇位,救出我的母亲获得自由!”
她深深的吸了一口,又加了一句:“现在,又多了一个,帮你完成你的使命。”
李醉的眼睛里仿佛要着起火来,孟回看着她,是啊,这孩子已经十六岁了,长大了,历尽磨难,她早已有了自己的理想,不需要别人自以为是的塞给她所谓自由,她需要的是尊重和支持。
她忽然就放松下来:“好,那就陪着我一起干吧。”
转身就走,走了两步又抛出一句:“既然上了我的贼船,可不是说下就能下的,你想好了!”
靠着石柱的李醉歪着嘴笑了,轻轻说了一句只有她自己听得见的呢喃:“固所愿而。”
夕阳西下,红霞漫天,红色的隘口下面,几个年轻人整理行囊,聊着以后。
教宗,我们来了。
-完-
第 42 章
红色隘口的沙丘背风处,众人安营扎寨。
抓阄选了执夜人,前半夜是程启和阚剑,后半夜是罗子娟和石武。夜深人静了,几个牛皮帐篷里,众人酣睡,享受这最后的安然入睡。
帐篷外,守着篝火的是程启和阚剑,他俩虽然都来自京城,却并不相熟,还是这次西北之行,才算多说了几句话。
阚剑一如既往地掏出白色麻布,一遍遍的擦拭宝剑,剑身映出红灿灿的火光,忽然旁侧传来一声轻叹,几乎轻不可闻的声音:“老阚,你那么喜欢剑呢?”
“嗯。”
“真羡慕你,我都不知道自己到底喜欢什么?”
阚剑头也不抬,“你不缺。”
“是啊,不因匮乏而痴迷是件好事。可是,我也不曾因为什么,真的心生欢喜。从小到大,我一直努力成为一个应该成为的样子,却不知道自己到底喜欢什么,想成为一个什么样子。”夜色中,程启的侧脸看不出悲喜,与往日的嬉皮笑脸,张扬多话,判若两人。
“给!”阚剑随手将腰间的酒壶扔给他,男人嘛,叽叽歪歪什么,想不通就喝酒。
“咕嘟咕嘟。”程启罕见的一口气喝了几大口,冰凉的酒咽下去,瞬间,灼热感从胃里升腾起来。
“我生下来就是皇后的亲侄子,大将军的长子,那时候在家要做体面优秀的继承人,在宫里做讨长辈欢心的开心果。长到五岁,就成了太子的表哥,守着每每发狂的病弟弟,便不能再扎人眼,于是开始背不出书,射不出剑,挥不起刀。老阚,你猜,那时候我最羡慕的人是谁?”
“不猜。”
“切,无趣。我那时候最羡慕李醉,明明在家里宫里都不讨喜,但她偏偏就当着我小姑姑的面儿洋洋洒洒的背了半本书,太傅都不得不说郡主才思敏捷。太子哭着不肯上马,她竟然一把把他搂进怀里,骑着马一溜烟儿跑了,宫里找他俩找翻了天,直到俩人一身黑灰的从酒窖里钻出来。瞧,她活的一向自在,自在的让我羡慕,也让我嫉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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