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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谭景山见了一点也不恼,只是笑着讲,看来你眼光很好,明梨,一眼就看上了爷爷这里最好的鱼,还很随意地给她送了几条让她带回去养着玩。

    谭明梨没多想,把鱼带回去之后爸爸大惊失色,她这才知道那鱼有多珍贵。

    现在想来,当年二叔那样针对她,也并不是没有道理……

    爷爷对她甚至比对自己的亲生儿子还要好许多,或许连二叔当年也是嫉妒过她的。

    谭明梨轻轻地叹息了一声,低下眼睫,不再回忆往事,走进房子里去。

    爷爷没在房间里。

    他夏天往往喜欢呆在室外,早上常常在竹林里遛鸟,下午则通常坐在亭子里,一边喂鱼一边慢慢地饮茶。谭明梨的茶道就是他亲自教的。

    自从谭明梨结婚之后,她就再也没有来过这里,明明已经过去了数年,她今天走进来却发现自己仍然对爷爷的习惯记得清清楚楚。

    跟记忆中的一样,爷爷果然就坐在亭子里,面前放着茶案,正在闭目养神。

    谭明梨脚步很轻,她安静地走上前去,看了看爷爷面前的茶杯,弯腰替他续上一杯新茶,然后在爷爷面前的座位上端端正正地坐好。

    “明梨。”

    谭景山应声睁开眼睛,他眼角的皱纹舒展开来,朝她微笑着点点头,“你来了。怎么忽然有空想起来看爷爷?”

    爷爷的头发比她上一次见他时更加白了,像世间最普通的老人一样,他见到自己许久未见的长孙,眼里露出了发自内心的高兴。

    她的确太久没有来看过爷爷了。

    谭明梨心中一酸,只是微微地笑了笑,轻声道:“天热了,我来看看您。您最近身体还好吗?胃口怎么样?”

    谭景山笑着摆了摆手,“还是老样子。我现在就是在数日子,也不知道还能再这样数几年。”

    “您说笑了。您看起来还很精神,陈医生每季度给您做的身体报告我也都有看,除了血压低和胃病之外,其他地方您都很健康,只要多加保养,我觉得您能抱明昭的重孙呢。”

    谭明梨语气轻快了一些,温声说。

    “嗨,重孙……”

    谭景山闻言也笑了,满不在意地摇了摇头,“我不是在意这个的人。整天盯着儿孙的肚子看,没什么意思。何况明昭那样糊涂,生出来的孩子能有什么好的呢?要是是你的孩子,我倒还能高看一眼,真的开心一场。”

    说到孩子,谭明梨心中一跳,下意识地抬眼观察了一下谭景山的神色,发现老人的神情姿态还是随意放松的,并没有什么表达言外之意的迹象,又反复回忆了一番自己从刚刚到现在的举动,确定滴水不漏之后,这才放下一点心来。

    跟爷爷说话,总是很令她神经紧张。她需要提起十二分的警惕,仔细地听他说的每一句话,不停地思索,揣摩其间有没有她没听出来的深意,即便是聪明如她也常常在跟爷爷长谈之后感到一种心力枯竭的疲惫。

    尤其是刚回国的那几年,那时谭明梨的汉语还没有后来这样好,爷爷说的每一个字分开来她都能听懂,但组合成句子却总是叫她感到茫然——

    她几乎完全听不懂谭景山的打机锋:一种语意丰富的、模糊的暗示。她往往被压制得说不出话来。

    没人会喜欢这种感觉,谭明梨也不例外。

    或许就是因为这个,她才会潜意识地抵触来爷爷这里。她想。

    鸭青瓷茶杯里的茶叶轻轻旋转,汤色黄碧透亮,凉亭四角尖尖,一旁的池塘清至透明,日光投射到池底的鹅卵石上,火红的鲤鱼倏忽摆动而过。

    谭明梨的目光随着那尾鲤鱼微微跳动了一下,随即收回视线。

    不是她少年时曾捉过的那种鱼。

    她抬起眉眼,跟谭景山坦然地对视,轻声道,“爷爷,我跟一个女孩子在一起了。”

    谭景山饮茶的手顿了顿,他深深地看了一眼谭明梨,并没有立刻说什么,只是仍旧从容地饮完杯中茶,这才慢慢地点了点头,道:

    “这茶很好,明梨。是蒙顶甘露,你要是喜欢,待会让管家给你带一点回去。”

    “好的,谢谢爷爷。”

    谭明梨颔首道谢。

    她熟悉爷爷的说话风格,并不心急,只是耐心地等待他的下文。

    越是这个时候便越不能心急——至少不能把心急表现在面上。

    这是一种最常见的考验。如果没通过,显出等不及的焦躁神色,就是露怯,属于失了先手。

    爷爷最不喜欢的就是沉不住气,而谭明梨恰好在此道上格外擅长。她的心性就是当年被爷爷亲手一点一点磨出来的。

    外人只知道谭明梨是谭景山最骄傲的孙女,却很少知道她也是他最出色的学生。

    她足将谭景山的本事学了十成十,精于推拉,且耐性极佳。

    果然,过了一会,见她仍然云淡风轻,谭景山这才露出了一点满意的神色,温和地点了点头,温声道:

    “你女朋友爱喝茶吗?给她也带一点吧,明梨。”

    这就是接受下来的意思了。

    但谭明梨并没有松一口气,她神色仍旧宁静如水,淡淡地继续道,“她叫赵光水——您知道的,我跟您说过,就是之前借住在我家里的那个孩子。”

    这才是她今天要说的重点。

    “也是赵之华的女儿,赵鸿梁的孙女。”

    迎着谭景山的目光,谭明梨温声补充。

    谭景山的茶杯抖了抖,撒出来一点澄澈的茶汤。

    爷爷虽然年纪渐长,但他身体康健,手一向很稳,又非常看重体面风度,将茶水撒出来的情况在以前从来没有发生过。

    看来爷爷的反应比她想象得要更惊惧……谭明梨默不作声,取了一旁的手帕,将茶水的痕迹细细擦拭干净。

    “简直是胡闹……明梨。胡闹。连你也糊涂了,是不是?”

    谭景山轻轻地放下茶杯,发出瓷器碰击的一声清鸣。

    他闭上了眼,神情安稳如山石,只有雪白的胡子在微微抖动:

    “世上年轻女孩那么多,你随便找一个去喜欢,我一句话也不会多说。可你却偏偏去喜欢鸿梁兄的孙女。明梨,你糊涂啊。”

    “赵鸿梁是什么人,你不知道么?难道你想学之前拐走赵之华的那个男人,去攀赵家的高枝吗?”

    谭景山的语气仍然宁静和缓,并没有怎么提高音量,光看神情甚至像是在亲近地说些家常话,但说出来的话却是极其少见的严厉:

    “我本来以为,谭家虽然不至于太鼎盛,但也算得上中庸守成,可以养得起谭家人,叫你们还算满足的。”

    他以为谭明梨野心勃勃,想借着赵家继续向上攀爬,不然,他想不出来一向最聪明通透的孙女为什么执意要行如此险途。

    如果赵鸿梁动怒,后果会是怎样,他不信谭明梨会不知道。

    谭明梨轻轻地笑了笑,温声道,“爷爷,您误会了。”

    “我是什么样的人,您不清楚吗?”

    老人一生积累的气势厚重如山,她却在他刻意释放的威压下仍然从容,甚至含了一点温柔的笑意,“我要是想追名逐利,当年我就根本不会离开谭家去结婚。您觉得呢?”

    “而且赵爷爷和之华姐已经知道我跟小水的事了,他们都同意;赵爷爷还叫我过年的时候去京城拜见。”

    她神色坦然地温声补充。

    谭景山睁开了眼睛,今天头一次露出了惊讶的神色,“鸿梁兄他答应了?”

    “是。”

    谭明梨态度恭敬。

    “啊……那很好,那很好,明梨。”

    谭景山重新握住了茶杯。他一边用指腹摩挲光洁的瓷面,一边静静地思索,过了一会才道,“明梨,你做得很好。”

    他并没有因为谭明梨先斩后奏或者瞒着他而生气。

    在他看来,能瞒着他办好事情是本事,比对他样样告知却一事无成要好得多。他欣赏喜欢谭明梨,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因为她聪明沉稳而又坚决果断——恰如年轻时的他自己。

    明梨跟赵家的孩子在一起,并且得到了赵鸿梁和赵之华的同意,这下却一下子扭转局面,成为一件极好的好事了,几乎值得好好地庆祝一番。

    谭景山虽然今年已逾七十,但头脑仍然清楚敏捷,抬手的功夫便已经想到了今后两家联姻的种种好处,即便沉稳如他,也不由得露出了一些喜色。

    在他这个位置和年龄,看遍众生百象,对孙辈喜欢男人还是女人什么的早已完全不在意,那些对他来说都是无足挂碍的小事。

    只要对谭氏和谭家有利,那么就是好事;反之则就是坏事。

    而现在,在得到了赵家认可接纳之后,明梨跟赵家孩子在一起,毫无疑问属于前者。

    “那个孩子是叫——赵光水么?我记得她,一个很乖很腼腆的小姑娘……”

    乖是好的,腼腆也是好的,这两个词都可以指向一个结果,就是好哄和好拿捏。

    如果这孩子的性情像她母亲赵之华,那反而才不大好。

    作为合作伙伴亦或是竞争对手,谭景山毫无疑问地欣赏赵之华;但如果是作为孙媳,他并不喜欢像赵之华一样强势傲慢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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