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 北方(1/1)
12.
日子就这样过着,吴有是很能适应环境的人,在哪里呆着就能活成哪里人的样子。他已经很少想起孙贺黎,也时常觉得这样过下半辈子就挺好,只是他肚子里的孩子终于还是一点点长大了,再不显怀也到了会让人察觉怪异的程度。
这一年还没走到尽头,南方的天气已经早早冷下来,吴有翻着存折来来回回看,最后还是收拾了东西离开了H市。绿皮车颠了十来个小时,把他带到了北方。
走之前,老板娘似乎是看出了什么,开口留了他好几次,让他好歹过完冬天再走,一个人过年多可怜。他留了个信封拜托老板娘在寒假之前替他送到吴晴手里,再不放心也还是上了火车。
程雨山早劝过他,说他情况特殊,真上了手术台会比普通孕妇危险得多,交代吴有预产期近了一定要去找他亲自手术。吴有答应得好好的,心里却下好了决心,自己不能承这个情。人家程雨山已经决定在N市定居,又在军区医院供职,他若是回去,免不得要撞上孙家人。人多口杂,无论是会引起误会还是让人看了笑话,他都不想再生什么枝节。再者,他需要一个政策不这么严格的地方,给这个孩子一个正当体面的身份。
至于手术……他对自己的身体素质一向很放心。当年那么多枪林弹雨闯过来都没事,不就是生个孩子,他还能出什么问题?他甚至动用了还在做卧底时埋下的关系,早早联系好了给自己动手术的人,技术条件自然比不上程雨山的,保密工作确是数一数二。
于是眼下这个人口不足2000的小镇,成为了吴有选中的容身之所。只是短期内都没办法亲自照看吴晴这一点,让他还是免不了忧心。
吴有呆的这个小镇不临海不临江,却叫海港镇,他在这里花了一笔钱租住了一间平房,租期6个月,按照计划,来年春天他就能带着女儿回H市去。对,产检报告早早告诉他,他肚子里是个女孩儿,小手小脚的,发育得还算不错。刚知道性别时,他摸着已经凸起的肚子,惶恐了半天也不敢相信。
房东是个有些年纪的老爷子,看他一个单身男人,也不讨价还价,收了房租离开时还指指他的肚子开玩笑,说年轻人还是要出去工作,早早发福不是什么好事。吴有怕被看出什么来,只好转身过去假意接电话关了门,这一接就拨号给了远在H市的吴晴。
“小妹,是哥。”吴有给自己倒了杯开水捧着,热气腾腾的。
海港镇虽算不上太偏远,但因为地方没钱,大多数年轻人又都外出务工,基建就差了许多。早些年修了暖气后土炕全没了,谁成想暖气供了两年就没了下文,镇政府年年上报,年年不批,一到冬天便尤其冷。镇上人都教他,这儿人冬天的命都是热水给的。
“……哥。”吴晴没想接吴有的电话,但铃声固执地响了好几遍,她只好按了接听。
吴有许久没听到吴晴的声音,忍不住笑了,“小妹,怎么这么久才接电话?”
“没事……你打给我有什么事?”吴晴的声音听起来没什么情绪。
“…哥就是想问问,你最近好不好?钱还够用吗?要不要哥再给你打点?”
“……”吴晴好一会才出声,“除了钱,你就没别的话能说了?我好不好,你真的关心吗?”
吴有捏着杯身,觉得心口又开始发闷,“……是哥不对,哥保证,事情办完就回来,再也不走了。有些事我现在不能讲给你听……”
“不用了,”电话那头有一些嘈杂,断续了好一会才重新安静下来,吴有听见一声清晰的叹气,“以后没事…就不要给我打电话了。”
“阿妹……”
吴有再要讲些什么,吴晴已经果断挂了电话,听筒里只剩忙音。他看着小小的手机屏暗下去,愣了很久。
“晴晴?”
吴晴回头,从ktv里走出来的人正是孙贺黎。
“谁的电话?”孙贺黎一身黑衣黑裤,看起来比之前送她去医院那会儿瘦了不少,明明不过才是一两个月的光景。
“没、没谁,是我……是我男朋友。”吴晴垂下头,选择撒了个谎,“我不想理他了。”
孙贺黎看了她一会儿,没再接着问,“走吧,我送你回宿舍,女孩子这么晚不要待在外面,不安全。”
吴晴揣起手机,咬了咬唇,点头,“行。”
孙贺黎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特地来找吴晴。
H市的业务原本也并不需要他亲自来谈,放在平时等部门经理带人出趟差,他留在N市等签合同就行,可这是这个月第二次了,他居然在没有必要的情况下第二次来到了H市。
连赵大少都忍不住要嫌弃,“嘿,我说孙总,你家老头子那公司怕不是要倒了吧,怎么这么一个小项目都要您亲自出马去谈了?还是说那里有什么人,勾着您的心不放呐?”
自己那会儿是怎么说的来着?哦对,他说,“小妹在那里念书,我顺道去看一看罢了。”
可吴晴是他什么人?八竿子打不着的关系远得去了,他这个“顺道”,明明毫无道理。一句“小妹”,更是没有立场。
孙贺黎想不明白,也不想多想,只管办完了事就开车去了吴晴学校。哪知道却扑了个空,还是热心的同学给了他一个地址。
见到吴晴时,这小丫头正在ktv前台记账,他的火气几乎是立马就冲上头了——这个吴有究竟是怎么看顾妹妹的?竟然让小姑娘小小年纪的就来这种鱼龙混杂的地方打工?!
吴晴见到他却没什么慌张的神色,依然自顾自签收快递、接电话预约,明明怎么看都是副小孩模样,动作却很熟练,显然做了有一段时间了。
“晴晴,跟我回去。”孙贺黎看了会儿终于还是忍不住,在前台座机再一次响起的时候,他走上前直接按断了电话。
“为什么?”吴晴摇摇头,丝毫不为所动,“我不想回去。”
“你缺钱可以跟我说,我不会不管你。”孙贺黎脱口而出后才觉得这话不合适,“……你哥哥呢?他没给你钱吗?”
“你…是来找我哥的?”吴晴试探着问。
孙贺黎没承认也没否认,只来拉她的手腕,“跟我回学校去,以后不要再来这里打工了,你还太小。”
吴晴没再说话,像是思考了一会儿,才点点头,“也可以。”
吴晴向来是个懂得察言观色的孩子,孙贺黎很感激这一点,若她要追问他来到这里的原因,他是说不清的。
他是来找吴有的吗?不可能,他没有找吴有的理由,也不该想着要见他,他们此前明明已经断得干净。吴有也确实如他所愿,亲自给老爷子打过电话,他们之间再没什么联系了才对。
那既然不是来找吴有,他出现在吴晴面前又是为了什么?小姑娘以前喊他一声哥哥不假,但他真就是在担心这个所谓的妹妹?
路遇红灯,孙贺黎边踩了刹车,边从后视镜去看吴晴,小姑娘正撑着脸颊往窗户缝外看。他不禁有些恍神——到底是兄妹,哪怕没有血缘关系,侧脸看去神态也是如出一辙,只是吴有的嘴角要再抿紧一点罢了。
再回神踩油门,他突然心口一跳:自己是什么时候开始……记得这些的?
把吴晴送回宿舍后,孙贺黎没有立即回酒店,他打电话让秘书来把车开回去,一个人走进了大学城里的小吃街。
时值晚上**点,一波刚下晚自习的学生从校门口走出,接连分散往不同的店里去了,像一只只觅食的小兽。走着走着还有捧着红薯咬不看路的小孩撞到了他,笑嘻嘻说对不起,他西装大衣穿得笔挺服帖,在人群里兀自格格不入。
漫无目的地走了会儿,他最终走进了一家小炒店。
老板娘热情地招呼他,一点不像马上就要打烊的样子。他脱了风衣放在手边,看了眼花花绿绿的菜单,点了份腌笃鲜。这是林朝勤最喜欢的菜,以前每次和他一起吃饭都要点,却每次都嫌弃N市做得不正宗。
没等多久菜就端了上来,老板娘还送了碟酒泡花生,说是店里新出的小菜,送他尝尝。
“老板!来份腌笃鲜!再要一盘酒泡花生——”脑中回忆一闪而过,林朝勤的面容模糊又清晰,一瞬间孙贺黎几乎端不稳盘子。
“哎哟小心!”幸好老板娘眼疾手快一把扶住,“小年轻手劲不行哇。”
孙贺黎直勾勾看着盘里的花生,“你这里……怎么会有这个菜?”
“你也喜欢呐?嗨,还真是我不懂了,”老板娘走回前台,边按计算器算账边回答他,“之前啊有个小伙子在我这儿打工,是他教我们师傅做的,你别说,味道是不错!”
孙贺黎张了耳朵听,却没有一个字入脑,只觉得心口破了个洞似的发空。
他举筷尝了两口菜,食不知味。老板娘还在念叨些什么,他没再留意,只放下筷子,留了钱在桌上,拿起外套走了出去。
“唉,要是小吴还在这里就好了,也不知道他有没有安顿好了,之前看起来脸色那么差的……”
——T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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