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1/1)
傅念归身后的门打开,霍朗之走出来:“你是送我发带疗伤的小公子?发带是你的?”
傅念归擦去脸上的泪水,转身的时候依旧面无表情:“是又怎么样,你救过我一次,我救你一次,扯平了。”
“你……”
“一样的话,滚!”
“我……”
霍朗之知道这人在气头上,无奈:“那你好好休息,我过一阵子再来找你。”
“就算你吃了药,日暮山上的瘴气也不是你能承受的,还是不要来自作多情了吧,我也不需要你解释什么,各为其主罢了,我可以理解,也不怎么怨恨你,但是我身体不好,实在无力在朝局中周旋,你也看见了,我是大雍二皇子,我弟弟一直来看望我,我在这里不会少吃少喝,倒是和你这东梁将军扯上关系的话我会惹很多麻烦,我是个特别怕麻烦的人,只想在山上了此余生,没有什么别的念头了。请霍将军体谅我,若是没有你,我的日子会过得更好。”
霍朗之点点头:“我明白了。只是没想到,寻了你十多年,得来的是这句话,总以为会是一场很美好的故人重逢。”
傅念归嗤笑:“美好吗?我们每一次见面,伴随的都是鲜血,我只喜欢,你少造杀孽,就当是,给自己积福了吧。”顿了顿,又道:“沙场无眼,你小心,别再像那次一样,不会有第二个我糊里糊涂的救你。”
听他声音软下来,霍朗之暗笑,这人明明是舍不得自己的,偏要装作如此无情的样子,罢了,谁叫自己就喜欢他这样呢,以后慢慢哄就是了。
脑中一番思虑,霍朗之洒脱道:“那我走了。”
他转过身,身后傅念归面露不舍,却到底忍住了,转过身抱起狗崽子:“走吧。”
待脚步声远去,傅念归放松下来,叹了口气,觉得自己像个翻脸不认人的负心汉,他觉得怀里狗崽子有点重,换了一个手抱狗,忽然想起什么,眉头一皱,然后丢下狗崽子进了屋,取出墙上挂着的穹苍剑,这是霍朗之随身的配剑,刚才竟然忘记还给他了!
他急匆匆抱着剑往山下去,一直追到山口都没有看见人影:“走这么快,这么迫不及待离开吗?”
“你就是救我弟弟的那个小兄弟?”
听到声音,傅念归警觉起来,两手暗暗抓紧了剑。
霍琛之从暗处现身:“傅公子你好,我是朗之的哥哥,我没有恶意,你不要紧张。”
傅念归看向突然冒出来的这人,他一身甲胄,却不显杀气,透着几分儒雅,几缕飘逸刘海垂在额前,仿佛山中皎皎明月,让人顿生好感。傅念归觉得他和霍朗之一点也不像。
霍琛之见这人打量自己,也不恼,好脾气的问:“这是我弟弟的配剑,怎么在公子手里?”
“他落在我这里的,我下山想还给他,人已经不见了,麻烦你代为转交吧。”
霍琛之接过剑:“今天来得匆忙,也没带点东西来拜访,我是跟着朗之来的,他去市集买完东西我就悄悄跟着过来,好像是给公子送元宵,我还没见过我弟弟对谁那么心细呢。”
傅念归客套一笑:“霍公子有话直说吧,大家都很忙,没必要虚以委蛇。”
霍琛之笑了下:“好,傅公子快人快语,是这样,大概几个月前,我弟弟给我写信,告知我自己还活着,并且自己还想在这里住一阵,那信我没有收到,所以朝廷都以为弟弟出事了,才会派兵,这次他给我写信,也就是被你们发现的这次,是第二次给我写信,为了报平安,傅公子不要误会,我弟弟绝对没有欺骗你的行为。”
傅念归垂眸;“我知道,第一封信是我收走的,他在日暮山写信,怎么可能会不惊动我,我只是……不想他这么早走。”
“我也猜到是公子做的,但我没有告诉朗之,这你放心,朗之回去以后,一直很记挂你,好几晚我路过他的营帐,都听他在梦中叫你的名字,我就想,他是真的把你放在心上了,可这也是最可怕的一点,你们是不同阵营的。朗之从小叛逆,家里宠惯了,他喜欢男人没关系,只是他如果和公子……就势必要背叛家国,这是绝对不允许的。”
傅念归的心蓦地狠狠一疼,又很快把自己的情感收拢,抬眸,眼底依旧是望不到头的冷淡:“我明白你的意思,我今天让他走,也是这个意思,霍公子尽管放心,我虽然只是一介书生,也没有那么大的野心想去拐带一个将军叛国的。”
“我相信朗之,他做事有分寸,也相信被朗之看上的傅公子,一定不差。”
傅念归背对着他:“久闻东梁霍公子大名,真是个儒雅的好哥哥,有你这样的哥哥,我替霍朗之开心,他这人这么阳光,应该和你们家的家教分不开吧,你以后还是看好他,不要随便和人交心,像我这样的,着实算不上什么好人……他及时抽身的话就很好,不然以后看清人心险恶,他会承受不住的……”
“傅公子,过段时间等圣上圣旨下来我就会带朗之离开边境,以后如果有机会,你一定要来东梁玩,朗之当你是朋友,你就是我们霍府的座上宾。”
“我是垂死之人,不敢玷污宝地,霍公子请走吧,我要回去采草药了,昨日种种,尽当南柯一梦,今日之后,再不必相见。”
他尽量维持着一个贵公子的姿势往山上走,却越走越颓力,最终摔倒在石阶上,衣衫凌乱,鬓发结霜。他突然扬天长笑,像是放弃了什么,有点不甘心,又有点畅快。
他在石阶上坐到了傍晚,想起家里的狗,于是匆匆站起来往上走,走到竹屋天已经黑了,他想,霍朗之现在在干嘛呢?和战士们一起喝酒吃肉?还是坐在营帐里,思念自己……
只听脚下嘭一声,他低头一看,自己踢到了一个盒子,他把盒子提起来拿到桌上,随手点了烛火,昨晚凌乱的屋子现在很整洁,应该是霍朗之收拾的。他低头看那盒子,是个做工精致的食盒,他经常吃市集搞点,自然认得这是哪一家的,他想起那日和霍朗之逛集市时贪心的话,他告诉霍朗之自己喜欢吃豆沙元宵,告诉他自己喜欢吃东街口李大娘家糕点店做的的桂花糕,他打开食盒,里面果然装着一碗已经冷了的桂花元宵,和几块干瘪的桂花糕,就想香喷喷热腾腾的心意,终究被冷血无情之人,熬成了豆渣。
他蹲坐在一旁,狗崽子呜呜呜趴在他腿上似乎在安慰他。他想,原来喜欢一个人是这个样子的,口是心非的要他离开,为的就是一个人在夜深人静的夜里,凭吊那份说不出口的思念。
傅念归在竹林里挖了个坑把食盒埋了,顺便把霍朗之用过的碗筷全都埋起来,他靠在竹子边想,他在这里坐一夜,等天亮的时候就忘记有这个人曾经出现。
东梁皇宫
皇帝南宫彻听说霍府得了家书,有霍朗之的消息,连夜传霍岩进宫面圣。霍岩那时正要休息,得了传召马上起床更衣准备入宫,林氏有些紧张:“皇上为何半夜召你入宫?我总觉得有问题。”
“能有什么问题?无非是那点事,朗之差点出事,我们快被吓死了,皇上也是如此。”
“唉,你说这孩子……好端端的吓我们,真当父母还是年轻人的身体啊。”
“我受点惊吓倒是没什么,反正一把老骨头了,孩子没事就好,就是陛下那里,这次看来不会善罢甘休了。”
“他还能怎么样?朗之在我们这里养了二十年,早就是霍家货真价实的骨血了,如今,他还能再转过去不成?”
“如今的陛下不是当年的陛下了,当初他容不下自己有一点点的污点,可是如今他年纪大了,他可能不愿意放任自己的骨血在外受苦了。”
林氏冷笑:“就因为他是皇帝就要什么都由着他?当年这孩子就差点被他害死,如今被他逼上战场又差点出事,他就是这样对待自己的骨血的?”
霍岩叹了口气:“哎,罢了,猜也是瞎猜,待我去宫里看了情况再说吧,多半是他的人探听到朗之给我们来信的事情了,迫不及待找我去问,还是琛之想的周到,让朗之给皇上写了信,不然我这儿还有的折腾呢。”
林氏忧心忡忡,道:“你到了皇上那,无论如何不能松口,这是我们当年答应妹妹的!”
“我当然知道,你看现如今的朝堂,朗之那个性子,我能让他进宫吗?不是把他往火坑推吗!琛之来信说他和大雍那个二皇子搞到一起去了,你这个儿子,十足的继承了他的昏爹,什么不该做的都敢做!他爹都没敢和男人搞到一起呢,他倒好,完全青出于蓝胜于蓝,不止搞男人!还和敌国皇子搞到一处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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