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1/1)
程显步伐自信沉稳。
老板为了加快速度,三个三个为一组,程显在里面排队,我很快让壮汉挤开,跳着望也望不见里面的情况,只爆喝声一阵高过一阵,听得人热血沸腾。
街道对面有篝火表演,锣鼓震天,奇形怪状的精怪团聚在一处,花灯缝隙间也被飞天精灵填满。我估计这会儿如果每人甩下滴汗,准能把这条街给淹了。
我被撞得没有地方落脚,早知这样就不该叫程显进去。
不知道哪家小孩在人群缝隙间躲猫猫,左叫叫,右跳跳,拽住我手同另一个小孩转着圈闹,我被他们转得险些跌倒,待到达松泛点的地方,我终于腾出手来按住他们脑袋:“再胡闹就把你们拖去卖了!”
他们怔愣住,而后拍开我的手,大声嘻笑着道:“老大人,卖小孩,羞羞羞,不知耻!懒汗崽,没老婆,吃干饼,尿炕头!”
我颇有些无奈:“什么乱七八糟的……”
“怎么混进了人贩子?”
啥?
“年纪轻轻的怎么干这种勾当?”
“呀,这标记好像是那位,莫非……”口气极其惋惜,“程公子堕落了啊!”
我擦?
“要不要叫管事的好好查查?”
周围人看我的眼神越来越古怪,我不停地拱手赔礼:“对不住、对不住、玩笑话,嘿嘿,玩笑话……”
好容易逃出人群,抹下一脸虚汗,却发现周遭景物居然全部换了。
这条街远不及方才那条热闹。悬挂在半空的宫灯皆是紫红色,在这种灯光的衬托下天空格外阴黑。街道两旁店铺森冷,生意黯淡,老板缩在货架底下,身边行人步履匆匆,很多都怀揣着明显的购买目的,一头扎进店铺,等到出来,怀中便多了包裹。
街市上隐隐泛有薄雾,我不敢露出惊慌神色,只学习身边人那样低垂着脑袋,一派沉稳地往来时道路去。
前方吹来潮湿带腥的凉风,我难以置信地疾步攀上阶梯——山风呼啸,台阶下方竟是一片焦黑森林!
森林上方的天空隐隐透有白光,光秃秃的枝桠上挤满黑羽乌鸦,它们的眼睛闪着猩红的光,一瞬不瞬注视此处。我赶紧退下去,惊慌的举措引起路人好奇,他们缓缓抬头,一张张怪异的脸从斗篷帽里探出来,我的脚部血液陡然变冷,硬撑着发软的身子往市集里走,眼睛盯住一点,绝不乱看。
这下彻底完了。
身边行人皆拿探究的目光看我,我板下脸,摆出不好惹的架势,幸运的是我很快找到一家斗篷店。我沉沉气息,撩开帘子走进去。
屋内亮有黄橙橙的灯。我不懂这里的规矩,一时间不敢出声,只拿挑剔的目光来回打量悬挂的各色斗篷。
耳旁吹来阵鼻息,我吓得往旁边一退,正对上一张老鼠脸!
它眯起眼睛,搓搓前爪:“小姐初次来这个地方?”它从头到脚来回打量我,待看到我腰间悬挂的玉佩,一双眼睛滴溜直转,喉咙里发出似笑非笑的咕噜声,“小姐是程显的朋友?”它这话里头有股令人不爽的轻蔑劲,我不理它,指着柜台后面的黑斗篷说:“劳烦把那件拿给我看看。”
它打起响指,空中嗤地燃起妖火,两只纤细的小胳膊从火焰身上长出,妖火抓住斗篷飘飞到我面前。
我摸了摸,斗篷中间夹了层棉絮。
“夹的是鸭绒,”老鼠解释,“非常保暖。看天气一会儿要下冰雹,小姐买这身正合适。”
我从袖子里摸出钱袋,老鼠摇头:“小姐腕上的玛瑙手串看样子开过光,我比较想要这个。”
这贼老鼠好利的眼睛!
我掂掂钱袋:“这里头的黄金稻谷颗颗饱满,绝无黑质,玛瑙不过是石头,老板可不要买椟还珠。”
老鼠揣起手,胡须轻颤:“小姐初来乍到,思维多少存留了人类的僵直。正所谓物以稀为贵,在我这里什么稀罕就要什么,黄金稻谷在森林对岸抢手,在我这里偏偏一文不值。小姐要么留下手串,要么……”它侧开身子瞥我一眼,“请吧。”
我哽住口气,正要挥袖离开,却听见它幽幽道:“程显那人在这里不怎么受待见,小姐要是不怕叫鬼怪盯上,尽管穿着他家衣服招摇。此街乃外街,鬼怪之所以没动手只因为他们拿不准程显有没有来。小姐要回对岸有两种方法:一是穿过猛兽暗伏的魔森鬼沼;二是穿过主街。我想小姐应该会选第二种方法。不过主街蛇龙混杂,沟壑暗生。小姐带着程显标记若还能全身而退,小老儿赔你一颗脑袋。”
我盯了它一会儿,缓缓摘下手串,它谄媚的笑容再次浮现,我收起玛瑙:“你得先告诉我到达主街后怎样出去。”
“小老儿敢说,小姐敢信么?”
“你先说着,信不信是我的事。”
它拨拨胡须:“要出去其实很简单。小姐沿这条街直走就会到达主街,您在主街找到一个名叫游游乐的拱形牌坊,再从牌坊下穿走过去就能立即离开。”
我沉吟片刻,扬手将玛瑙串扔给它,它双手接住,啧啧称奇:“好东西,真是好东西。”玛瑙串上泛起金色光芒,它用力呼吸,把那团子金光一股脑吸进鼻子,它的毛发蓦然蓬松了,肉眼可见的神清气爽。
玛瑙石在它手中化为焦灰。
“哦~哦~失礼、失礼。”
它牵起斗篷一角,妖火吭哧吭哧咬掉上边描绘的鼠头图案,老鼠捏住领子用力抖了抖,而后笑呵呵地交到我手上,“欢迎下次光临。”
我披上斗篷离开小店。
此刻我已与街道行人融为一体,那股黏人的探究视线终于消失,我稍微松了口气。
那么……沿着街道直走?
我留意周遭行人的动向。想了想,还是盯住一个刚从杂货铺出来的黑衣人,他收紧包袱,埋头往前走,我不远不近跟在后面。
比起事情还未办完的人,手中抱有货物的出去几率较大。
他的斗篷黑中带紫,袍角绘有祥云图案。以我贫乏的经验实在想不出比跟踪更加高明的办法,但愿他不要发现我。
前方忽然变得嘈杂,我抖擞起精神,不知不觉步子加快,前面那人停住脚步要往后看,我赶紧错开目光假装展望风景。
心中默数三下,小心翼翼朝前看去,他的斗篷没入人群,我急忙跟上去,顺便寻找标有“游游乐”的拱形牌坊。
这条街披斗篷的人不多,它们大多是直立行走的妖兽,空气中透着股皮毛臭气。顶上悬浮有数百朵莲花模样的粉灯,它们随性旋转,花瓣间有水雾坠下,我怀疑是驱臭用的,因为这水雾里含有莲花芳香。
摊前拉客做生意的大多是人形,他们一脸讨好,频频鞠躬,不过摊子后面都坐着穿衣服的野兽,它们挺着肚子,时不时喝斥道:“没吃饭么!大点声!”
拉客伙计便把声音放大,引得顾客哈哈大笑。
看来在这条集市中,人的地位要比妖怪低微,而且似乎等级分明,许多人为妖怪做事都是跪着的,任打任骂绝不翻脸,五官永远带笑。
我不明白这群人为什么不离开这里,而要接受妖怪奴役。
一不留神,结结实实撞上个毛茸茸的胸脯,我抬头一瞧,对上三头龇牙灰狼!它们面上布满打架遗留下来的创口,神情凶狠,兽眼里灼出渗人冷光。
我赶紧低头让帽子裹紧自己,同时拱手道歉,退步欲走,后背撞上两头野猪!
野猪鼻子在我顶上嗅了嗅,帽子突然被灰狼扯开,周围爆发出讶异惊叹,我瞬间明白过来,我被老鼠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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