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1/1)

    赶早班飞机需要早起,这是一件令当代晚睡青年十分头疼的事情,而陈钦恰恰是其中一员。

    所以当陈钦被自己设定的闹钟吵醒的时候,他十分粗鲁的把自己的手机从床头柜上抓了起来,胡乱地点了几下关掉了声音。

    关掉之后他就保持着这样四仰八叉的姿势又在床上躺了好一会儿,直到听见一声开门声才重新睁开眼睛。

    “我洗漱好了。”张远手上拿着自己的洗漱用品,蹲**打开了行李箱。

    “你不困吗......那么早起床。”陈钦坐起身来,没忍住打了个哈欠。

    “记着今天早上要赶飞机就睡不太着,五点多就醒了,没吵到你吧?”

    陈钦摇了摇头,心里带着一丝莫名其妙的惭愧之意,起床洗漱去了。

    除了早上有点睡不醒这个问题之外,整个去Q镇的过程顺畅的出乎意料,十点半的时候两个人已经站在了他们预订的度假屋门口。

    但房东说上一家客人刚刚退房,客房还没有收拾好,暂时没办法入住,陈钦便跟张远商量了一下,把行李留在了房东的房间里,去镇中心觅食。

    Q镇是N国著名的度假胜地,这一点最直观的体现不是在靓丽的风景上,而是在镇上的物价。

    在连续看了三间餐厅挂出来的小黑板之后,张远忍不住吐槽道:“我以为Q镇物价贵只是说说而已。”

    “N国版D镇和K城,”陈钦摊了摊手说道:“所以我们吃哪家?”

    “你觉得哪个看起来比较有胃口?”

    “我觉得那栋纯白的房子看起来不错,去那家?”

    “行。”

    走到门口的时候,餐厅的服务生刚好将大门用插销固定好,见到了陈钦和张远,便问他们是不是要用餐,随后领着他们去了一张窗口的位置,并跟他们说后厨的准备还没完全结束,上菜的速度可能比正常情况慢一些。

    陈钦和张远不需要赶时间,自然不在意这一点,小姑娘送来菜单之后也走开了,整个大厅里只剩下了他们两个人。

    餐厅的落地窗外是一大片树林,时不时有几只鸟儿从树枝上起飞,惹得树枝晃动起来,叶片便随风而下,落在了柔软的草坪上。

    “我们要一份烤鸡怎么样?”张远翻过菜单之后,抬起头问道。

    “我觉得可以,什么口味的?”陈钦收回目光,翻开手上的菜单。

    “蜂蜜......口味的?他写了特色推荐。”

    于是午饭的菜单就这样决定了下来。

    然而两人在吃完第一块鸡肉之后不约而同的放下了叉子。

    “为什么能有烤鸡做的那么柴?”/“为什么能有蜂蜜味道这么淡?”

    “哎果然还是要靠直觉,特色推荐太不靠谱了。”张远用叉子戳了戳鸡肉说道。

    相较之下,陈钦的态度要积极很多,他把桌边配的黑胡椒瓶拿过来,闭着眼睛一通乱撒。

    “还是不要以偏概全,我觉得K城鲜花饼就做得不错。”

    “鲜花饼?”张远疑惑了一秒,随后便注意到了陈钦随意加料的行为,“为什么加胡椒?!”

    陈钦慢条斯理地将瓶子放回原处,“我认为,对待黑暗料理,我们要有创意,毕竟黑胡椒冰激凌都可以,蜂蜜胡椒应该也可以。”

    张远怀疑陈钦的厨艺细胞可能只有冰激凌,但他当然不会当面拆了接下来十几天临时partner的台。

    “好吧,所以为什么突然拿鲜花饼举例?”

    “印象比较深刻而已,”陈钦笑着叉了一块肌肉起来,“我前几年去K城医院做过一年交换支援,去了之后偶然在路边摊吃到现做的鲜花饼,觉得还挺好吃的。”

    “你还去做过支援医生?”

    “主要还是交流,K城其实条件技术都还可以,就是太晒了,”陈钦放下叉子指了指自己的脸,“黑了两个度之后才知道K城要靠戴口罩物理防晒。”

    “你让我想到了我在地中海度假晒到蜕皮。”

    于是两个人就就着这个话题草草解决了这顿乏善可陈的午餐。

    秋天下午的Q镇刚好是适合散步的天气,陈钦和张远在去向导中心确认过明天徒步的行程,采购完必要的徒步用品之后便到小镇的湖边闲逛。

    陈钦和张远走的有点疲了,便找了一处无人的树荫落座。

    微风自湖面而来,卷起一点涟漪,将空气调和成最柔和的状态。太阳依然悬在半空中,如同一盏巨大的追光,为湖边的一切渡上温暖的柔光。

    草坪上四下散落着不少游人,不远处有位穿着粉色运动裙的可爱小姑娘正仰着头,追着她爸爸手里的气球跑,另一边,男孩抓起地上的飞碟,喊了一声“布鲁斯”,原本一直趴在地上的拉布拉多听见喊声睁开眼睛,“嗖”得一下站了起来,男孩见状做了个过来的手势,随后用尽全力将飞碟投掷出去。

    “我记得你好像说过你养了狗?”陈钦转过头去问道。

    张远正闭着眼睛用心感受自然,闻言睁开眼睛,“对,阿拉斯加。”

    “几岁了?”

    “三岁了,皮的要命,”张远露出一副无可奈何的神色,嘴角却是翘了起来,一只手拿出手机开始找照片,“先后咬掉了我三个沙发,而且跟楼下那只博美不知道什么仇什么怨,狭路相逢我必咬之,半年咬了两次,害得我只能跟邻居说好错开时间遛狗。”

    “这么凶的吗?”陈钦笑了起来,“我以为这种大型犬会比较乖,我妈养的边牧就很懒。”

    “平时是乖宝宝啊,干了坏事儿还会夹着尾巴凑在我脚边翻肚皮,”张远终于找到了照片,“喏,这是一岁的时候,站起来已经到我胸口了,冬天跟块毯子一样趴我身上,重死了。”

    “听起来好粘人。”陈钦接过手机评价道。

    脚边突然传来了被物体触碰的感觉,陈钦侧过头,发现脚边多了一只棒球。

    紧随而来的是一条跑的飞快的哈士奇,一点刹车都不带的冲到他们面前。

    大概是闻到了陌生的气息,哈士奇没捡球,而是凑在两人脚边打转,用鼻子仔细分辨着两人身上的气味。

    哈士奇的主人很快就赶了过来,跟两个人道歉,她的小女儿在一旁蹲下,和狗狗视线齐平,一本正经地教育道:“Anna,You should be a lady.”

    哈士奇当然听不懂她的小主人在说什么,但这并不妨碍她撒个娇,将毛茸茸的大脑袋凑到小姑娘的脸颊上蹭了蹭。

    “小孩子和小动物真的是很治愈啊。”张远感叹道。

    陈钦手枕着头靠在树干上,“前提是她们乖的时候。”

    “Yep.”

    张远打了个响指,两个人互相看了一眼对方,大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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